《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修法精神和主要亮点

发布日期:2024-02-04 16:51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市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阅读次数:字体:[ ]背景颜色:

2023年9月1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修订草案)》,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行政复议是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法律制度,主要功能是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此次修订行政复议法,明确行政复议原则、职责和保障,完善行政复议范围有关规定,增加行政复议申请便民举措,强化行政复议吸纳和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完善行政复议受理及审理程序,加强行政复议对行政执法的监督等。

修法精神:

修订行政复议法,建设公正、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复议制度,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相统一,以法治方式推进改革的必然要求。修订行政复议法,着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人民是否得到实惠、人民权益是否得到保障,作为检验立法工作的标尺,将有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修订行政复议法,强化行政复议吸纳和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对于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修订行政复议法,构建统一、科学的行政复议体制,完善规范、高效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依法行政的制度目标,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入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有力法治保障。

修订行政复议法,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行政复议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党中央关于行政复议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体现到立法目的、主要原则和具体规定中,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过法定程序将“党言党语”转化为“法言法语”,确保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的生动实践。为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实现党的二十大确立的到2035年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等目标,贡献重要法治力量。现阶段出台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正当其时,意义重大。

主要亮点:

一是明确行政复议有关原则和要求。明确行政复议机关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高效、便民、为民的原则,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提出国家建立专业化、职业化行政复议人员队伍,要求行政复议机关支持和保障行政复议机构履行职责,对行政复议指导性案例发布、人员和场所保障等作出规定。

二是优化行政复议管辖体制。取消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行政复议职责,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行使,同时保留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的特殊情形,相应调整国务院部门的管辖权限,并对有关派出机构作出灵活规定。

三是加强行政复议吸纳行政争议的能力。扩大行政复议范围,明确对行政赔偿、工伤认定、行政协议、政府信息公开等行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优化行政复议前置范围,明确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未履行法定职责、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等行为不服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将行政复议前置其他情形的设定权限明确为法律和行政法规。

四是健全行政复议申请和受理程序。增加申请复议便民举措,提出复议前置情形告知要求,明确行政复议受理条件,增设申请材料补正制度。

五是完善行政复议审理程序。建立提级审理制度,增加简易程序及其适用情形,健全行政复议证据规则,实行普通程序听取意见原则,新增听证和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完善行政复议附带审查规范性文件程序。

六是强化行政复议决定及其监督体系。细化变更、确认违法等决定的适用情形,调整决定顺序,增加确认无效、责令履行行政协议等决定类型;增设行政复议意见书、约谈和通报批评、行政复议决定抄告等监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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