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减灾救灾委员会关于终止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25 09:54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市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阅读次数:字体:[ ]背景颜色:

淮减救委〔2024〕10 号


各县(区)减灾救灾委、市减灾救灾委各成员单位:

鉴于本轮雨雪过程已基本结束,根据《淮南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规定,市减灾救灾委员会决定于2月25日9时终止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Ⅳ级应急响应。请各县(区)、各单位继续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持续做好道路扫雪除冰及大跨度构筑物、地质灾害隐患点等风险隐患排查,及时处置群众停水停电事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减轻对社会生产生活秩序影响。



淮南市减灾救灾委员会

2024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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