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减灾救灾委员会关于终止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淮减救委〔2024〕10 号
各县(区)减灾救灾委、市减灾救灾委各成员单位:
鉴于本轮雨雪过程已基本结束,根据《淮南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规定,市减灾救灾委员会决定于2月25日9时终止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Ⅳ级应急响应。请各县(区)、各单位继续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持续做好道路扫雪除冰及大跨度构筑物、地质灾害隐患点等风险隐患排查,及时处置群众停水停电事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减轻对社会生产生活秩序影响。
淮南市减灾救灾委员会
2024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