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3-13 15:29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市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阅读次数:字体:[ ]背景颜色:

2023年以来,淮南市应急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求,以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2023行动为主线,以安全生产季度赛马为“抓手”,滚动排查整治重大风险隐患,压紧压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持续推进应急管理领域法治建设,规范行政行为,为全市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打下了坚实的法治基础。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领导,强化思想引领。一是局党委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淮南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淮南市应急管理局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实施方案及牵头任务分解表,完善职责清单,细化工作落实,确保示范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深入推进。召开局长办公会,研究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审议《淮南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法治工作要点》,召开局长办公会听取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主动向人大、政府、政协汇报依法行政工作,积极配合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局机关人员依法办事。二是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常态化。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发挥带头表率作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践中灵活运用,推动学法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法治思维。三是拓宽学法途径。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干部法治教育工作,通过政治学习、理论中心组学习、应急管理系统干部网络学院、安徽干部教育在线、学习强国、法治教育网等途径,促进学法常态化、实效化。组织开展2023年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资格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全市应急系统共43人报名参加。四是积极参加宪法测试。局主要负责人和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分别参加宪法法律知识现场和线上测试,通过率100%。 

(二)依法履职,提升应急管理效能。一是深化行政服务,提升审批效率。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权责清单所列事项按照“应进必进”原则,76项事项全部进驻政务大厅,实行网上办理。严格按照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要求,不断提升行政审批质效。对我局政务服务事项名称、编码、类型、办理时限等情况进行全面梳理,确保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要素准确,办事指南完整、清晰。扎实开展“一网通办”。坚持一窗受理,持续推进“一网通办”,网上办占比100%。二是坚决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印发《淮南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围绕“责任落实了没有、工作到位了没有、风险隐患消除了没有”,紧盯重点场所单位和行业领域,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全市共抽查企业23043家次,发现重大事故隐患360处,责令停产整顿企业75家,曝光、约谈、联合惩戒企业247家,行政处罚599.03万元。三是加强预案建设管理。加强预案编制修订工作。向市委工作机构、市政府工作部门等单位发文收集39家单位应急预案100个,公共卫生类16个,社会安全事件28个、自然灾害类20个、事故灾难类36个。举办应急预案业务培训会,要求市安委办成员单位要结合应急管理工作重点和历年典型案例,构建极端场景,组织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四是加强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针对恶劣天气,积极与省应急厅、市气象台对接,向全市发布各类灾害防御预警信息。通过云平台向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业、应急救援队伍等重点单位负责人群发预警短信,2023年已发送46次21万余条,《转发省应急厅省广播电视局关于运用应急广播系统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五是着力推进数字应急建设。完成市应急指挥中心信息化项目装修改造及基本功能建设,完成视频融合调度系统、指挥调度系统、专家会商室、应急广播室等建设和各业务网络接入,同时积极申请各级资金支持,加快项目剩余建设对接进度。编制淮南市“6+N”重点领域“三大系统”项目建设方案并通过市数据局专家评审。通过指挥信息专网完成省厅配备窄带通讯设备安装接入,同时配置天通卫星电话等设备,提高应急通讯保障能力。

(三)文明执法,完善法规政策体系。一是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合法化。贯彻落实《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规定。今年以来,共开展行政处罚71件、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合法性审查3件。二是强化执法监督。印发《淮南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督促各执法单位按照执法计划不折不扣执行。三是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与市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深化“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作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生产风险,推进我市安全生产社会综合治理。四是做好“互联网+执法”相关工作。全面推行“互联网+执法”系统应用,制定《淮南市推进应急管理“互联网+执法”系统全面试运行工作方案》,并积极按照省厅要求,积极推进系统录入、使用等各项工作。广泛开展系统使用情况交流,对蚌埠市“互联网+执法”使用情况开展考核。五是开展执法服装着装仪式。6月16日按照省厅统一部署,我局全体人员在市应急管理局分会场开展着装仪式。六是提升执法水平。积极报名参加全市合法性审查业务技能竞赛、依法行政技能竞赛。以赛代训,提升法律素养。五是着力提升事故调查和评估水平。今年起来,对2起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挂牌督办县区一般生产安全事故4起。代表市政府出庭应诉2起事故调查案,经过庭审、证据交换、法庭辩论等环节,市中院、省高院均维持市政府批复。六是落实2023年11月1日市安委会全体会议部署及市政府重点工作交办要求,制定《关于加强全市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健全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七是出台《淮南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总结凝练我市长期以来安全生产实践成果,并借鉴江浙沪先进地区经验,组织部分市直单位、部分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审核征求意见稿,经市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八是开展委托执法。根据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文件精神,我局将部分行政执法权限委托淮南市经开区管委会、淮南市高新区管委会、淮南市煤化工产业园区管委会行使,委托期限为三年,自2023年8月1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止。

(四)加强监督,畅通监督渠道与方式。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通过局网站、政务公开平台,及时发布事故调查、行政处罚等各类信息,通报应急管理工作。二是畅通监督渠道。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政风行风热线等途径,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做好12345市长热线和12350举报投诉电话、群众来信来访受理事项办理工作,做到闭环管理。三是强化舆论监督。加大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曝光力度,公布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示警。四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按照市司法局统一部署安排,按照市政府要求,我局完成以市政府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废止文件3个,继续有效文件10个。五是注重听取法律顾问意见,严格按照比选程序开展法律顾问聘用工作,签订下一年度法律顾问聘用合同。六是印发《关于规范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内审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从报审时限、证据审查、法律适用等环节,对县区局提出明确要求,有效提升挂牌事故的调查质量,减少诉讼风险。

(五)广泛宣传,推动安全理念入脑入心。一是全面深化普法教育。印发《淮南市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主题,持续深入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有力度、有亮点、有特色、有成效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扎实开展“一把手谈安全”活动,组织企业员工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说法”等活动,进行警示教育。开展应急科普“五个一”宣传活动,充分运用“报、台、网、微、端、屏”全媒体阵地,不断提升安全宣传水平。二是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常态化抓好党内法规学习。将习近平总书记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以及党员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应急管理系统干部网络学院等线上平台学习,促进学法常态化、实效化。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联合电视台、报纸、新媒体等,结合“5·12”防灾减灾宣传周、安全生产月、执法检查等活动,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不断提升全民法治意识,筑牢应急管理法治“防火墙”。四是筑牢舆论宣传阵地。每周从省厅、市局、市政府网站、淮南日报等平台,梳理应急管理信息,将全市应急领域重要活动、典型做法梳理至淮南应急动态,并在全市应急系统发布,2023年共制定“应急动态”25期。

二、存在的不足

我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推进成效明显,但法治建设的广度和深度不够,特别是部分企业和群众的安全生产法律意识仍需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推动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做好重要节点风险防范,完善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统筹抓好防汛抗旱工作,加强灾害防治指导,做好灾情应对救助,持续推进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坚决当好人民群众的“守夜人”,为奋力谱写淮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淮南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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