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解除凤台城关宜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3”一般高处坠落事故挂牌督办的复函
凤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你办《关于提请解除凤台城关宜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3”一般高处坠落事故挂牌督办的请示》(凤安办〔2024〕13号)收悉。依据《淮南市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淮安〔2011〕21号),经研究,同意解除该起事故的挂牌督办。
请认真组织落实事故处理决定,并在本级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全文公开已经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淮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