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等级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2-06 16:03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市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阅读次数:字体:[ ]背景颜色:


根据应急管理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应急〔2021〕83号)、省应急管理厅《安徽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实施办法》(皖应急〔2022〕18号)等文件规定,因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生产安全死亡事故,我局决定撤销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证号:皖AQBYYⅢ202300014)等级。

按照有关规定,被撤销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企业,自被撤销标准化等级之日起满1年,方可重新申请定级。

特此公告。

 

淮南市市应急管理局

20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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