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淮南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3-03-03 16:50信息来源:市应急管理局(市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2023年3月2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淮南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淮府办秘〔2023〕10号)(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现将《应急预案》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我市现行的淮南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以下简称《老版预案》)是2020年以(淮府办秘〔2020〕54号)文发布实施的,随着国家应急体系改革和对防汛抗旱工作要求的不断提高,对《老版预案》进行修订变得非常迫切和必须。

    在广泛开展调研并借鉴兄弟市区经验基础上,对《老版预案》进行修订,并征求各区县防指、市防指成员单位意见,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安徽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皖政办秘〔2022〕66号)及《安徽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修订《淮南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审核后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

二、修订意义和总体考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论述,结合深化机构改革有关要求,在修订总体思路上把握了以下几点:一是遵循“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二是突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强化党委政府责任。三是参照《安徽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总体框架、体例格式、对应急响应启动条件、涉及机构改革、职责调整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修订,结合近年防汛抗旱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对预案中的不足进行完善。

三、主要内容

本预案由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应急准备、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响应、应急保障、后期处置、附则8个方面组成。

    1、总则。

编制目的:做好水旱灾害的防范和处置工作,保证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依法、科学、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部门“三定”方案,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范围内水旱灾害的防范与应急处置。工作原则: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坚持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属地管理为主,城乡统筹、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群防群控。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1)设立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全防汛抗旱工作,贯彻实施国家、省防汛抗旱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省防指和委、政府决策部署,部署全防汛抗旱工作,指导监督防汛抗旱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组织、协调、指导、指挥较大以上水旱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2)设立区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其职责是在市防指和同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3)其他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其职责是在市防指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防汛抗旱工作。

4)专家组专家组主要职责是对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建言献策,参加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会商,参与重大工程险情分析研究、方案制定和处置,协助开展防汛抗旱防台风知识培训,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当发生重大险情时赶赴现场,协助地方制定切实可行的抗洪抢险方案,处理重大险情,指导地方抗洪抢险。专家组汛期始终处于待命状态。

3、应急准备

从组织准备、工程准备、预案准备、物资队伍准备、转移安置准备、救灾救助准备、防汛抗旱检查、技术准备八个方面不断完善应急指挥调度系统等系统(平台)建设,做好防汛抗旱信息资源共享,推进大数据、云计算、地理信息等新技术新方法运用,提高灾害信息获取、预报预测、风险评估、应急保障能力。统筹协调专业技术力量,支撑服务防汛抗旱救灾工作。

4、监测预警

(1)监测

气象、水利、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气象、工程、地质灾害、洪涝、旱情等信息的监测预报。

2)预警

预警共分为洪水预警、山洪灾害预警、台风灾害预警、干旱预警。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监测预警系统,加强对全汛情、旱情、灾情形势的监测和预警分析,随时掌握台风、暴雨、地质灾害、洪水、旱情的动态变化情况,并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件信息报告制度。

5、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分防汛应急响应和抗旱应急响应,按洪涝、台风、干旱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防汛(抗旱)响应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I级)四个响应级别。

6、应急保障

应急保障共分为通信保障、应急队伍保障、应急物资保障、人员转移保障、供电保障、能源保障、交通运输保障、医疗保障、治安保障、资金保障十个方面。

7、信息报送及发布

按照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印发的《洪涝突发险情灾情报告暂行规定》及时报告及发布工程险情和人员伤亡等灾情信息。

8、后期工作

发生水旱灾害后,应急局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对较大及以上水旱灾害进行调查评估,提出防范、治理、改进建议和措施。各成员单位应各尽职责、加强协作,共同做好灾后工作。灾害发生地的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单位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征用调用物资费用补偿、治安管理、工程修复、污染物清除、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工作。

9、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防指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应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并按原程序报批;有关部门根据本预案组织编制本部门相关预案,各县区参照本预案制定本级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10、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中牺牲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授予相应荣誉称号;对防汛抗旱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法律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附则

解释水旱灾害类型、骨干河道、大中型水库、洪涝灾害类型、区域农业旱情评估采用区域农业旱情指数法、干旱等级判定标准、城市干旱缺水率等名词术语定义

    四、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机构改革后各单位职责对防指成员单位职责和防办设置、职责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同时,增加了有关部门配合和衔接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确定了包括通信、队伍、物资、人员转移、供电、能源、交通运输、医疗、治安、资金等应急保障内容。汲取疫情防控教训和经验,强化应急保障和应急处置,增加防疫物资保障、次生灾害防范和社会风险管控等方面的内容。坚持明确各方责任,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各有关部门行业(领域)突发事件防范应对责任。

、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机关:淮南市应急管理局

    解读科室:防汛抗旱办公室

    解读人:周庆庆

    联系方式:0554-665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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