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管理局问题清单(北片会议初测)整改情况
市直部门测评指标 | ||||||||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考核内容 | 分值 | 得分 | 扣分原因 | 问题截图 | 整改情况 |
1 | 情况说明注意事项 | 发布说明信息不规范的栏目,每发现一个扣1分,上限10分。 注: 1.所有栏目不能按月或季度发布情况说明。 2.需按月或季度更新的栏目,例如行政权力运行结果,若当月或季度未产生信息,需将情况说明由“2023年1-10月未产生***信息”更新为“2023年1-11月未产生***信息”,“上半年度(前两季度)未产生***信息”更新为“前三季度未产生***信息”;按年度更新的栏目,例如权责清单,可更新年度情况说明“2023年度未产生相关信息”。 3.栏目仅保留一条情况说明。 |
5 | 0 | 该栏目不止一条情况说明,扣5分 | =DISPIMG("ID_441814D3A5884443A90872B53BD2F41B",1) | 已整改 | |
2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1.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电话无人接听或需要转接扣1分;(1分) 2.接听后提问依申请公开渠道回答不全、不对扣1分。(1分) |
2 | 1 | 听后提问依申请公开渠道回答不全、不对扣1分(工作人员的回答是:网站、信件、电话) | 已整改 | ||
3 | 政策法规 | 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 | 1.规范性文件的发布情况与2023年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结果和备案信息未一一对应扣1分; 2.考察规范性文件的发布要素信息:文号、有效性、成文日期、发布日期、生效日期、所属分类、咨询渠道、可下载文本(PDF版和不可编辑的Word版),缺少其中一项扣0.5分,上限4分; 3.规范性文件的发布格式未按照皖政务办秘〔2022〕22号文件要求进行公开,且下载图片版、下载文字版、网页版三版格式不统一扣4分; 4.考察规范性文件的唯一性:在淮南市人民政府网搜索2022年和2023年已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在所有栏目下发布的文件应为规范性文件格式,发现不唯一的文件扣2分; 5.栏目下发布说明信息扣1分。 |
13 | 13 | |||
4 | 废止失效规范性文件 | 1.废止失效规范性文件的发布格式未按照皖政务办秘〔2022〕22号文件要求进行公开,且下载图片版、下载文字版、网页版三版格式不统一扣2分; 2.栏目下发布说明信息扣1分。 |
3 | 3 | ||||
5 | 部门其他文件 | 1.未公开部门本年度政策文件扣2分; 2.考察部门文件发布要素信息:文号、有效性、成文日期、发布日期、生效日期、所属分类、咨询渠道、可下载文本(PDF版和不可编辑的Word版),缺少其中一项扣0.2分,上限1分; 3.栏目下存在上级政策扣1分。 |
4 | 4 | ||||
6 | 规范性文件立改废 | 1.未公开2023年规范性文件的备案信息扣1分; 2.未公开2023年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信息,包括继续有效类、修改类、失效类、废止类规范性文件目录扣1分。 |
2 | 2 | ||||
7 | 重大决策预公开 | 意见征集 | 1.未公开2023年面向社会公众的意见征集信息扣2分; 2.考察意见征集公开要素信息:决策依据、征集时间(公众意见征集需满足30天,不满足的阐述原因)、反馈渠道(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邮箱等形式)、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意见征集阶段的解读或说明),缺少其中一项扣0.2分,上限1分; 3.意见征集与意见反馈未一一对应相互关联扣0.5分。 |
3.5 | 3.5 | |||
8 | 意见反馈 | 1.意见反馈信息未公开意见采纳情况、未对不予采纳的情况说明理由的扣1分; 2.意见反馈与意见征集未一一对应相互关联扣0.5分。 |
1.5 | 1.5 | ||||
9 | 规划计划 | 工作规划 | 未公开本部门对应的十四五专项规划和规划解读信息扣2分。 (十四五专项规划链接:https://www.huainan.gov.cn/public/content/1258642691) |
2 | 2 | |||
10 | 建议提案办理 | 1.未公开人大建议办理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制度扣0.5分; 2.未公开2023年人大建议办理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任务分解扣0.5分; 3.未按照任务分解表公开2023年度办理答复扣1分; 4.未公开2023年人大建议办理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年度报告扣1分。 |
3 | 2 | 未公开2023年度办理答复,扣1分 | =DISPIMG("ID_9ABC2962FF514071B6FA6902594EB6DA",1) | 已整改 | |
11 | 财政资金 | 年度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 | 1.未公开部门和所属单位2023年财政预算报表及说明信息、“三公经费”预算信息扣1分; 2.未公开部门和所属单位2022年财政决算报表及说明信息、“三公经费”决算信息扣1分。 |
2 | 2 | |||
12 | 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 | 1.未公开2022年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考察要素:实施依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监督电话)扣1分; 2.未公开2022年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情况一览表扣0.5分; 3.未公开2022年权力事项动态调整情况信息扣0.5分; 4.未公开2022年行政审批办事指南信息扣0.5分。 |
2.5 | 2.5 | ||||
13 | 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清单 | 1.未公开2022年部门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考察要素:办事名称、办理依据、实施机构、事项类别)扣0.5分; 2.未公开2022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考察要素:中介服务事项名称、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审批部门、中介服务设定依据、收费类型及依据、处理决定)扣0.5分。 |
1 | 1 | ||||
14 | 行政权力运行结果 | 1.未公开各类行政权力的权责清单分表扣0.5分; 2.未公开各类行政权力的流程图扣0.5分,流程图公开不全扣0.5分; 3.未及时公开行政权力运行结果扣1分。 注:行政处罚仅保留1年的处罚信息即可。 |
2 | 2 | ||||
15 | “双随机、一公开” | 1.未公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执法人员和检查对象名录扣0.5分; 2.未公开“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抽查计划扣0.5; 3.未公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扣0.5分。 |
1.5 | 1.5 | ||||
16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 按照《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事项目录部署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照各领域省厅目录规范: 1.每少一个目录,扣1-18分(视该单位目录总数而定); 2.目录内信息过少未完整体现该目录发布内容要素的、可按固定频次发布的信息而频次缺失的、信息质量较差的等,每个目录扣1-18分(视该单位目录总数而定); 3.有范例发布要求的,未按范例发布的,每个目录扣1-18分(视该单位目录总数而定); 4.有范例发布要求的,未对该目录内2023年历史信息一并进行规范的,每个目录扣0.5-9分(视该单位目录总数而定)。 |
36 | 32 | 未按范例发布,扣4分。 | =DISPIMG("ID_9B6551300B0443E0A57AD63BCB36C4E0",1) | 整改中 | |
17 | 政策解读 | 负责人解读 | 1.本年度未发布负责人解读扣2分; 2.负责人解读套用七要素文字解读形式或以工作动态形式发布信息扣2分; 3.负责人解读未关联政策文件扣1分。 注:排查市直单位发布的所有负责人解读 |
2 | 2 | |||
18 | 部门解读 | 1.本年度未发布图片解读扣1分; 2.本年度未发布文字解读扣1分。 |
2 | 2 | ||||
19 | 解读质量 | 1.近两年发布的文字解读质量不高,存在罗列小标题,摘抄原文,研判起草过程过于简单,主要内容过于简单,咨询渠道未添加等问题扣3分; 2.本年度发布的图片解读的质量不高,存在文字解读+彩色标题的图解扣1分; 3.本年度发布的专家解读套用七要素文字解读形式扣1分。 |
5 | 5 | ||||
20 | 回应关切 | 主动回应 | 1.未公开与本部门职能相关的社会热点,以及人民群众办事的堵点痛点等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新闻媒体采访、转载新闻媒体正面宣传报道以及针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社会稳定和突发公共事件的重点事项等信息扣2分; 2.主动回应信息公开少于10条扣2分。 |
2 | 2 | |||
21 | 监督保障 | 工作推进 | 1.未公开淮南市2023年1-10月政务公开测评反馈问题整改报告扣0.5分; 2.未公开淮南市2023年全省第二次政务公开测评反馈问题整改报告扣0.5分; 3.未公开本部门政务公开培训会、调度会、推进会扣0.5分; 4.涉及基层政务公开的单位未公开工作推进情况扣0.5分; 5.涉及公共企事业的单位未公开工作推进情况扣0.5分; 6.涉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单位未公开工作推进及落实情况扣0.5分; 6.未公开到企业、到基层开展政策宣讲类的动态信息的扣2分。 注:12月20前及时公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
5 | 5 | |||
合计总分 | 100 | 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