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的答复
李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有序开放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依据《淮南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近年来,我局持续加强烟花爆竹安全宣传和监管工作,组织召开烟花爆竹业务提升培训和感知网系统培训,春节前夕向各县区政府发送关于强化烟花爆竹安全工作的提示函。联合市公安、市场等部门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强化情况通报和执法协作,全面整治安全风险隐患。全市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淮南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