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文件】淮南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淮南市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27 16:42信息来源:市应急管理局(市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淮南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淮南市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淮应急〔202457

 

淮河能源集团、中煤新集公司、中安联合煤化公司:

现将《淮南市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淮南市应急管理局    

                               20241226    

 

淮南市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国家矿山安监局、省能源局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持续深入推进“八条硬措施”“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落实落地,进一步夯实煤矿安全生产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按照《省安委会淮南市安全生产专项督导帮扶工作方案》及《淮南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安徽省今冬明春重大事故灾害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总体要求,结合我市煤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排查煤矿安全隐患、狠抓安全防范,围绕控大风险、除大隐患、治大灾害、防大事故目标,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组织煤矿企业开展自查自改,深入开展重点煤矿安全检查,严厉查处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提高煤矿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完善煤矿安全体系,推动煤矿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防范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春节前。

三、主要内容

(一)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煤矿矿长要承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每月要组织开展1次全系统各环节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做到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配齐、配强煤矿重大灾害治理专业技术人员。

(二)强化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煤矿要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定期组织开展重大风险辨识,制定重大风险管控方案,确定管控重点,明确管控责任,监督落实到位;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定期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岗位开展隐患排查,分析隐患成因、制定消除措施,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

(三)加强煤矿重大灾害治理。煤矿要建立健全由矿长负责的煤矿重大灾害治理管理体系和以总工程师为首的灾害治理技术保障体系;科学制定治灾计划,合理安排灾害治理工程,保障治理资金;加强灾害治理调度,合理调整煤矿生产经营指标,防止系统不健全、灾害治理不到位,盲目组织生产。

(四)持续提升职工素质。煤矿要研究制定职工素质提升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足额提取使用培训工作经费;进一步提升职工教育培训质量,针对不同工种开展有针对性的专业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学习;细化完善煤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组织开展应急预案专项培训,让职工熟知应急预案和应急知识、自救互救、避险逃生等内容,常态化开展自救器使用培训,确保达到30秒盲戴;持续强化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把事故警示教育纳入日常安全培训,利用班前会等对事故原因等进行分析总结。

(五)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煤矿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分专业口制定年度创建目标;建立健全考核奖惩制度,加强考核评比与监督检查,严格考核兑现,推动上标准岗、干标准活,确保过程和动态达标,不断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

(六)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各煤矿要健全事故响应机制,针对煤矿灾害特点,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强化应急预案演练,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建立灾害性天气应急预警机制,在相应灾害性天气情况下及时停产撤人。

四、专项整治具体任务

(一)重大灾害治理专项整治。各煤矿企业要结合灾害特点组织开展重大灾害治理专项整治,聚焦瓦斯、水、火、顶板、粉尘、跑车坠罐等重大灾害和风险,重点整治灾害治理投入不到位,灾害治理措施不落实,灾害治理效果验证不准确,灾害治理盲区排查不认真,擅自缩减灾害治理时间、压减灾害治理工程、降低灾害治理标准等突出问题。常态化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发现存在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不清、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的,要主动采取停产、限产等安全防范措施。

(二)重大风险专项整治。各煤矿企业要按照《关于印发2024年煤矿企业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的通知》要求,建立落实“年排查、月会商、周分析、日调度、班实施”的风险防控工作机制,聚焦系统性风险、灾害治理措施不到位风险、操作不规范风险、质量管控不到位风险,重点整治月度会商流于形式、风险管控措施实施方案不细致、突敏信息梳理分析不深入、跟带班责任不落实、现场管控流程不明确等突出问题。

(三)采掘接续专项整治。各煤矿企业要对照《防范煤矿采掘接续紧张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生产发展规划、开拓部署、采掘布局、灾害治理计划、“三量”、经营指标等情况,全面排查采掘接续情况,重点整治未按照审定的采掘接续计划组织生产,“三量”失衡,采掘作业点个数不符合规定,采掘接续紧张未主动采取限产措施,上级公司未及时核减,采煤工作面接续间断或产量减少的煤矿产量计划等突出问题。对采掘接续紧张煤矿下达不切实际的产量考核指标或者相应的经营考核指标的,要立即纠正。

(四)违规动火等危险作业专项整治。各煤矿企业要结合本企业生产作业、采掘工艺和提升运输等特点,组织开展违规动火等危险作业专项整治,重点对动火、人员提升等高危作业人员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危险作业管控制度落实情况开展全面排查。针对排查发现的安全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完善相关制度,压实安全责任,落实管控措施,主动防范化解安全风险。

(五)外包外租工程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有外包工程的煤矿企业要组织开展外包外租工程安全管理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承租方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违规分包转包、以包代管,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未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统一管理等突出问题。对不符合要求的外包单位,要坚决予以清退。

(六)劳务人员集中居住专项整治。各煤矿聚焦“三堂一舍”及外包工程务工人员集中住宿场所开展建筑房屋安全及消防安全排查,针对排查出的各类问题严格整改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防止屡屡重蹈覆辙,坚决防范化解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举措。各煤矿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防范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决防范各类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煤矿要迅速成立此次专项整治的工作专班,以矿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结合各矿实际情况,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建立完善信息汇总、动态研判、晾晒通报、督导检查等工作机制,保障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

(三)强化跟踪检查。市应急管理局结合实际,制定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把专项整治行动纳入监督检查重点内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发挥督导督办作用,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重大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等问题,采取约谈、通报、联合惩戒等措施,推动专项整治行动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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