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7月执法检查结果

发布时间:2024-08-02 14:53信息来源:市应急管理局(市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序号 执法检查时间 执法对象 问题及隐患 执法结论 执法机关 检查人员 整改情况
1 2024年7月9日-11日 淮沪煤电有限公司丁集煤矿 1.1361(1)收作面3月7日停采,至今已125天未封闭,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1361(1)收作面运顺转载机机头处人行道宽度0.6m;1361(1)收作面轨顺上出口向外50m范围,巷道变形严重,宽×高=3.1×1.85m,不符合《1361(1)工作面作业规程》要求。 责令限期于2024年8月25日前改正。 淮南市应急管理局 李旭光、丁海峰、祁庆龙、王磊 正在整改
2.7月10日检查时发现:1341(3)轨顺岩巷段2#离层仪监测牌板显示观测日期为2024年7月2日,不符合《1341(3)轨顺岩巷段作业规程》要求。 责令改正。 已整改
3.瓦斯抽采钻孔验收单由施工单位负责填写,封孔负责人也是钻孔施工人员,验收人签字为“视频”,钻孔验收责任人未落实。 责令改正。 已整改
4.《矿井防灭火专项设计》中采煤工作面采空区采取喷洒覆膜防火剂(阻化剂)进行防灭火措施,未对阻化剂数量、阻化效果等主要参数做出明确规定,无采取防止阻化剂腐蚀机械设备、支架等金属构件的措施,不符合《煤矿防灭火细则》第八十条要求。 责令改正。 已整改
5.7月3日监控日报东部13-1煤采区避难硐室氧气传感器报警65次,时长达47分,未说明原因。7月9日1412(3)工作面粉尘传感器连续两天显示为0,出现故障未及时更换。 责令改正。 已整改
6.1341(3)轨顺岩巷段采用爆破掘进,没将“火工品管理”纳入风险管控清单,不符合《安徽省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管理暂行规定》要求。 责令改正。 已整改
7.1412(3)运顺皮带机头联巷处一处单轨吊天轨上口接头间隙约30mm,西三换装站06#天轨上口接头间隙约25mm(轨道敷设的最大夹角为5°、其天轨接头间隙约17.5mm),不符合《单轨吊轨道的吊挂形式及安装标准》要求。 责令改正。 已整改
8.单轨吊检修清单缺少单轨吊制动回路项目。 责令改正。 已整改
9.入井的小型电器(单按、双按、三按)活动部位的防爆间隙未测定,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四十八条规定。 责令改正。 已整改
10.矿井三十线水文地质剖面图缺井田边界防(隔)水煤柱线。不符合《煤矿防治水细则》附录二要求。 责令改正。 已整改
11.《2024年度丁集煤矿水害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工作方案》缺贯彻学习记录;应急演练脚本缺部分演练时间;应急演练总结缺参加演练的单位、人员数等内容,演练照片未显示时间,不符合《煤矿防治水细则》第一百二十三、一百二十四条要求。 责令改正。 已整改
12.《1341(3)轨顺岩巷段作业规程》掘进工作面需风量按炸药进行计算炸药量取值为34.98Kg,现场图牌版爆破说明书3-3断面装药量为67.98Kg;工作面需风量按炸药量进行计算应为679.8m3/min,现场牌板工作面需风量为640m3/min,现场实际风量为720m3/min。 责令改正。 已整改
13.1341(3)轨顺岩巷段无经总工程师审批的单轨吊车运输系统专项设计,不符合《安徽省煤矿柴油动力单轨吊车安全运行管理暂行规定》要求 责令改正。 已整改
2 2024年7月15日至17日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张集煤矿 1.11139采煤工作面煤层自然发火束管埋入采空区的部分未采取保护措施,在线监测系统显示数据氧气为20.2%,甲烷为0.17%,与回风巷中风流数据一致,未检测到实际采空区数据。 责令限期于2024年7月30日前改正。 淮南市应急管理局 李旭光、丁海峰、祁庆龙、王磊 已整改
2.1151(1)轨顺掘进工作面穿皮带机风门处门墙漏风;反向挡板不能自动落下。 责令限期于2024年7月30日前改正。 已整改
3.1151(1)轨顺34#-36#皮带机H架下底货多,磨底皮带。 责令立即停止使用。 已整改
4.《张集煤矿2024年矿井防灭火专项设计》井下消防材料库主要器材配置表中部分材料数量(如灭火器、黄砂、原木等)与《2024年张集煤矿灾害预防处理计划》中内容不一致。 责令改正。 已整改
5.1314(3)工作面两巷人行道侧锚索头没有使用护套防护,运顺安全出口向外50-70米段,顶板“一梁四索”补强少施工一根锚索,进风隅角一根单体三芯阀正对人行道,不符合《1314(3)工作面作业规程》要求。 责令改正。 已整改
6.东一11-2轨道大巷20#水管处单轨吊天轨两处上端接头间隙约30mm,-745m水平轨道大巷165#水管处单轨吊天轨一处上端接口间隙约20mm(轨道敷设的上端最大夹角为5°、其天轨接头间隙约17.5mm),不符合《单轨吊轨道的吊挂形式及安装标准》要求。 责令改正。 已整改
7.单轨吊检修项目中缺少工作制动电磁阀及对应的液压回路检修清单。责令改正。 责令改正。 已整改
8.东一11-2采区变电所进风侧与回风侧防火铁门变形,关闭后间隙大,不符合《煤矿防灭火细则》要求。 责令改正。 已整改
9.《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缺相关科室责任制;总工程师责任制缺对物探设计组织审批、对物探成果组织验收、对防治水相关报告组织审批等内容,不符合《煤矿防治水细则》第六条要求。 责令改正。 已整改
10.《张集煤矿1137(1)轨顺井下透水事故综合应急救援演练方案》贯彻学习记录不全;应急演练脚本缺演练日期;应急演练总结缺参加演练的入井、升井人员数等内容。 责令改正。 已整改
11.1151(1)轨顺无经总工程师审批的单轨吊车运输系统专项设计,不符合《安徽省煤矿柴油动力单轨吊车安全运行管理暂行规定》要求。 责令改正。 已整改
12.逢查必考抽考中:通风一队防突工赵小伟、通风防突一科防突工孙兵、保运一队井下电气工吴龙、东井工区井下电气工刘超考试不合格。 责令改正。 已整改
3 2024年7月17日至19日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张集煤矿二期工程 1.中央变电所至北一1煤采区变电所固定敷设的2根高压电缆使用超过1年未按规定做泄漏和耐压试验,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 责令限期于2024年10月1日前改正。 淮南市应急管理局 李旭光、丁海峰、祁庆龙、王磊 正在整改
2.1712A采煤工作面收作防灭火措施未明确实施时间,架间底板喷洒无机防火材料没有量化。 责令改正。  已整改
3.14156底抽巷已经施工180个钻孔,抽采瓦斯没有及时抽采计量;瓦斯抽采管道计量装置比对记录缺少1712A、1616(3)采煤工作面瓦斯抽采管道计量比对。不符合《安徽省煤矿瓦斯综合治理与利用办法(修订版)》(皖政办秘〔2022〕62号)第二十七条、第三十条要求。 责令改正。  已整改
4.14158切眼掘进工作面沿空煤柱混凝土喷浆段部分网片未覆盖,厚度不足50mm。不符合《14158轨顺沿空煤柱喷注浆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要求。 责令改正。  已整改
5.14158切眼采用单轨吊运送材料,没有将“油脂管理”纳入风险管控清单。不符合《安徽省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管理暂行规定》有关要求。 责令改正。  已整改
6.西区工广110kV变电所1#变压器放油阀密封垫龟裂且渗油、瓷瓶上有积尘且飞絮较多;西风井压风机房配电室6kV高压开关柜隔离接地开关未上锁管理。 责令改正。  已整改
7.西三单轨吊检修硐室1处天轨上端接口间隙约20mm,北一煤轨道巷453#水管一处单轨吊天轨上端接头间隙约30mm(轨道敷设的上端最大夹角为5°、其天轨接头间隙约17.5mm),北一煤轨道巷453#水管处一处单轨吊天轨接头无缝对接。不符合《单轨吊轨道的吊挂形式及安装标准》要求。 责令改正。  已整改
8.西三采区变电所回风侧防火铁门变形,关闭后门缝间隙大。不符合《煤矿防灭火细则》要求。 责令改正。  已整改
9.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没有及时更新,如缺少地面塌陷变化、地面补勘钻孔、地面灰岩水区域治理工程钻孔、井下施工长钻孔、水文观测孔等资料;水质分析成果台账单位涌水量(q)未换算;《1712A工作面水文地质情况评价报告及水害隐患治理情况分析报告》缺工作面坑透物探探测结果分析资料。 责令改正。  已整改
10.《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及应急处置制度》缺极端天气暴雨洪水可能引发淹井等事故灾害紧急情况下及时撤人、处置等内容。不符合《煤矿防治水细则》第六条要求。 责令改正。  已整改
11.《14158切眼贯通措施》(尚未贯通)中只规定被贯通的煤层巷道的贯通点周围5m 内的巷道采取加强支护,不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第二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 责令改正。  已整改
12.《1621A运顺及进料联巷反揭煤掘进期间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专项设计》中,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采用直接法测定残余瓦斯含量 WC,当WC<5m3/t时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有效,评判指标不正确。不符合《安徽省煤矿瓦斯综合治理与利用办法(修订版)》(皖政办秘〔2022〕62号)第三十三条规定。 责令改正。  已整改
13.逢查必考抽考中:通风二队防突工任兴海、通风二队防突工陈帅、通风二科防突工王勇、掘进三区井下电气工岳文璐考试不合格。 责令改正。  已整改
4 2024.7.3 淮南市富华服饰有限公司 1、部分消防栓周围堆放货物;
2、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台账未及时更新;
3、绣花车间一个电源排插接头绝缘胶布脱落,电导线裸露;
4、食堂后厨内天然气泄露检测探头未定期校检和维护;
5、裁剪车间部分疏散通道局部被货物堵塞;
6、裁剪车间配电室应急照明损坏。
责令限期整改 淮南市应急管理局 陈国柱、葛昊 已整改
5 2024.7.5 陕汽淮南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1、汽车装配线厂房内高压配电室、公司总高压配电室内各有一处门未向外开启;
2、公司总高压配电室内四盏应急照明灯不亮;
3、现场多处拖地电源线未采取预防机械性损害措施;
4、喷漆房北侧墙上配电箱无防护盖;
5、焊接车间内疏散走道地面标识线已模糊;
6、喷漆房内可燃气体报警器不能现场报警;
7、天然气管道上安装的压力表刻度盘上未划出指示工作压力的红线。
责令限期整改 淮南市应急管理局 陈国柱、葛昊 已整改
6 2024.7.17 淮南泰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1、一处行车防脱钩损坏;
2、污水处理车间未设置通风设施;
3、配电室未设置应急照明装置、挡鼠板,杂物未及时清理;
4、特种作业人员台账未及时更新;
5、线材车间入口处未设置三限标志。
责令限期整改 淮南市应急管理局 陈国柱、葛昊 已整改
7 2024.7.19 发强玻璃 1、厂区设置在管廊桥架的限高限速标识模糊不清;
2、一车间一层一处货物升降机门未与主电源联锁;
3、空气储罐压力表刻度盘上未划出指示工作压力的红线;
4、一车间一层空气储罐旁南墙上设置的三项电源闸刀开关电源线裸露;
5、氨水储罐处未设置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
6、一车间一层玻璃废料冷却水槽温度超过80℃,未设置警示标识。
责令限期整改 淮南市应急管理局 陈国柱、葛昊 正在整改
8 2024.7.24 1、未在车间显著位置未张贴三十条硬措施;
2、配电室未配备绝缘胶靴和绝缘手套,未设置应急照明;
3、企业未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4、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未包含事故警示教育培训内容。
责令限期整改 淮南市应急管理局 陈国柱、葛昊 正在整改
9 2024.7.16 南京金陵石化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淮南分公司 1..查2024年6月28日煤粉管动火作业,未辨识出粉尘爆炸风险。
2.合同附件HSE安全管理协议中安全交底和作业方案技术措施论证内容不完善。
责令限期整改 淮南市应急管理局 黄爽、余海龙 整改中
10 2024.7.26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1.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记录不完整。如仪表工培训考试只有一题涉及仪表自动化专业。
2.部分参与SIS联锁的检测元件、执行元件未挂联锁警示牌。
责令限期整改 淮南市应急管理局 黄爽、余海龙 整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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