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6月执法检查结果

发布时间:2025-07-01 10:37信息来源:市应急管理局(市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淮南市应急管理局科执法检查结果
序号 执法检查时间 执法对象 问题及隐患 执法结论 执法机关 检查人员 整改情况
1 2025年6月11日至6月12日 淮沪煤电有限公司丁集煤矿  1. 1341(3)轨顺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管理牌板中风筒长度1300m与现场实际不符,风机选型验算中缺少风阻计算内容。 责令改正。  淮南市应急管理局 张所、丁海峰、代涛、祁庆龙、王磊 已整改
2.压风机房高压室门在更换开关柜时拆除,用于运输开关柜,现临时用雨布封堵。 责令改正。  已整改
3.1341(3)轨顺掘进工作面94节抽采管路处,巷帮来压挤压风水管路和抽采管路。  责令改正。  已整改
4.西翼瓦斯综合治理巷闭前5m内有杂物。 责令改正。  已整改
5.1551(3)轨顺第一部皮带机机尾未设置防护栏。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74条规定。 责令改正。  已整改
6.1551(3)轨顺第一部皮带机机尾摄像仪,安设在机尾向后约5米管路上;T2传感器处摄像仪,安装位置朝向迎头方向。不符合矿安综〔2024〕58号《煤矿工业视频安装及联网接入规范(试行)》要求。 责令改正。  已整改
7.《1551(3)轨顺掘进作业规程》中,人力推车安全管理部分,仅规定轨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时同向推车间距不小于10m,未明确坡度大于5‰时不小于30m的要求,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89条规定。 责令改正。  已整改
8.1472(1)轨顺7#钻场压风自救装置管路漏风。 责令改正。  已整改
9.《1212(1)运顺掘进作业规程》中未明确直径1000mm风筒交叉风筒接头规格。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64条规定。 责令改正。  已整改
10.逢查必考抽考中:井下电气工徐敬涛考试不合格。 责令改正。  已整改
2 2025年6月24日至6月26日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潘二煤矿 1.18325采煤工作面停采线位置构造复杂,面内发育4个断层(3个超过2m落差),且仰采超过12°,局部片帮严重(3处片帮超过1m),93#架至136#架范围托顶煤收作扩刷施工。 责令改正。  淮南市应急管理局 张所、丁海峰、代涛、祁庆龙、刘瑞、王磊 已整改
2.《18325采煤工作面收作刷扩安全技术措施》中缺少人工扩刷安全技术措施相关内容。  责令改正。  已整改
3.11511轨道顺槽采用柴油单轨吊运输,没有将“油脂管理”纳入风险管控清单,不符合《安徽省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管理暂行规定》规定。 责令改正。  已整改
4.抽查矿井培训档案,“一期一档”总结报告过于简单;“一人一档”职工工作经历记录不全。 责令改正。  正在整改中
5.2025年3月编制的《潘二煤矿大面积停电事故应急预案》在本井110KV变电所777#和837#双回路均失电时的处理预案中,缺少与谢街35KV变电所3418#线路合闸供电的步骤。 责令改正。  已整改
6.查潘四东区防汛物资应急储备库,2024年12月非防汛应急情况下借出4×2.5mm²电缆100米,至今未补充物资。 责令改正。  已整改
7.查潘二区110KV变电所过电压保护器和避雷器试验结果,6月18日对639#柜进行过电压保护试验,使用的ZX-3型试验操作箱不在检验有效期内;MODEL3121A型高压绝缘测试仪和ZGF-60KV/2mA高频直流高压发生器均已过检。 责令改正。  正在整改中
8.-530~-650m总回斜巷(北段)与-650m回风联巷拐弯处一处接地极未悬挂标识牌。    责令改正。  已整改
9.-650m消防材料库里放置有涂料桶、注浆泵、操作箱等杂物;潘四东区副井上口入井的防火门只能电动操作,不能手动。 责令改正。  已整改
10.12123采空区及12223采空区密闭墙检查牌板未填写墙内氧气浓度,墙内外压差等关键参数。 责令改正。  已整改
11.《18114工作面收作期间防灭火措施》中注氮没有量化计算及相关要求。 责令改正。  已整改
12.12121采煤工作面多处液压支架初撑力不足作业规程要求(不小于24MPa),如85#-90#支架压力显示10-21MPa。 责令改正。  已整改
13.18425突出煤层掘进工作面设置的2道反向风门与调节风窗逆向隔断装置均采用12#钢丝绳固定。不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 责令改正。  已整改
14.18425掘进工作面的回风联巷与采区专用回风巷入口处未设置栅栏、警示警标。不符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煤矿通风安全监管监察的指导意见》 矿安〔2024〕143号第十七条规定。 责令改正。  已整改
15.东一运输石门停放的备用液态CO2槽车前后无防撞装置,无管理牌板。 责令改正。  已整改
16.11121工作面火灾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第11条:应在架间、架后设点观测。现场使用插管检查,效果不明显。 责令改正。  已整改
17.潘二煤矿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复盘自查材料未逐条对照2024年重点攻坚任务。 责令改正。  已整改
18.18114收作面切眼2#绞车一根迎山压车柱与支架顶梁间加设的防滑木垫板位置不规范,防滑效果差,不符合《潘二矿18114综采工作面设备拆除、打运安全技术措施》要求。 责令改正。  已整改
19.二期工程瓦斯治理疏水巷(1)巷道未施工水沟,巷道内水流沿皮带机下流动,冲蚀皮带机H架。 责令改正。  已整改
20.二期工程瓦斯治理疏水巷(1)现场作业人员不熟悉作业点重大风险源。 责令改正。  已整改
21.11511工作面采用井下区域治理措施,治理层位C33下灰岩,计算奥灰含水层突水系数大于0.10兆帕/米,不符合《安徽省煤矿防治水实施细则》第五十六条规定。 责令改正。  正在整改中
22.水位监测系统数据传输采用2G模式,存在数据传输中断滞后问题,不符合《安徽省煤矿防治水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 责令改正。  正在整改中
23.18425综掘工作面过F18425d-a9断层,《18425运顺过断层安全技术措施》规定:“采用Φ25mm×2200mm圆钢作为超前撞楔,撞楔间距不大于200mm、外露100-200mm”,现场撞楔间距在300-400mm、外露1500mm以上。迎头、顶板及左上帮超前片帮在0.6-0.7m以上。不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一百零一条规定。 责令改正。  已整改
24.矿调度室没有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防突预测图;18425掘进工作面防突预测图,未挂设在井下现场,用于指导工作面防突工作。不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第四十九条规定。 责令改正。  已整改
25.12123下顺槽密闭前(锚网支护)与12121轨道进料联巷(架棚支护)交叉处为顶板大跨度巷道,12123下顺槽密闭前4棵木点柱其中2棵被压折,架棚上方接顶料未使用扒钉固牢。 责令立即消除事故隐患。  已整改
3 2025年6月15日 淮南欣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1、油浸式变压器房面对中频炉控制室的门用金属网分隔,耐火等级不够;
2、铸造作业坑坑壁高出地面高度不足200mm;
3、疏散通道地面无疏散标识;
4、清砂作业区未与其他区域分隔;
5、一台金属外壳排风扇金属电源线未与接地线连接;
6、造型线人员横跨作业处未设置人行过桥。
责令限期整改 淮南市应急管理局 刘胜利、葛昊 正在整改
4 2025年6月18日 淮南创大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1、两台金属外壳轴流风机未设置接地线;
2、车间氧气瓶、乙炔瓶连接软管未采用卡箍固定,乙炔气瓶未设置回火防止器;
3、机器人自动化设备入口处未设置安全联锁装置;
4、自制吊索具集中存放处未设置载荷标识;
5、油漆及稀释剂未专库存放;
6、剪板机等机械设备紧急切断按钮无防护罩,且未设置急停标识;
7、部分配电箱箱门与箱体跨接线脱落。
责令限期整改 淮南市应急管理局 刘胜利、葛昊 正在整改
5 2025年6月19日 淮南市富华服饰有限公司 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修订;
2、未见2025年度教育培训计划;
3、一台空气压力储罐底部未固定;
4、锅炉房内天然气浓度检测报警器安装高度距顶棚大于0.3米;
5、配电室窗户未设置金属网,配电柜未封闭,未配备绝缘地垫、绝缘手套和绝缘胶靴,未设置挡鼠板;
6、车间配电室外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7、锅炉房天然气管道法兰未做防静电跨接;
8、临时库房物料区一处动力柜金属箱体与柜门未设跨接;
9、一楼一处安全出口锁闭;
10、自动裁床风机接线老化、开裂。
责令限期整改 淮南市应急管理局 刘胜利、葛昊 正在整改
6 2025年6月26日 淮南大屯注浆工程有限公司 1、特种作业人员台账未及时更新;
2、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内未包含应急预案培训内容。
责令限期整改 淮南市应急管理局 刘胜利、葛昊 正在整改
7 2025年6月27日 淮南市中骏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1、部分砖坯操作平台高度超过1.2米,未设置防护栏;
2、部分防护栏立杆间距超过1米;
3、部分皮带机滚筒未设置防护罩;
4、上料皮带长度超过30米,未在人行通道侧设置急停拉绳开关;
5、自动打包机电机传动皮带及两端链条转动部位未设置防护罩;
6、自动打包机处设置的空压机储罐底部未固定;
7、配电室进出电缆线孔洞未封堵,可燃物未及时清理;
8、柴油储存不符合标准规范,现场未采取防护措施;
9、有限空间审批不符合规范要求,审批表缺少检测等内容;
10、现场氧气瓶软管连接处未采用卡箍固定,软管存在多处开裂;
11、脱硫塔配电室存在较多杂物,窗户未设置金属网,房顶使用泡沫夹芯板;
12、车间配电箱内堆放较多杂物,箱体与柜门未跨接;
13、应急预案缺少柴油风险辩识,没有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
14、车间工人未按要求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责令限期整改 淮南市应急管理局 刘胜利、葛昊 正在整改
8 2025.06.30 安徽中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车间一处配电柜孔洞未封堵;
2、柴油撬装车顶部作业区域超过2米,未采取安全措施;
3、有限空间作业告知牌内有限空间危害因素辩识不正确;
4、多处气管连接处未采用卡箍固定;
5、静电喷涂作业场所未张贴粉尘清扫制度;
6、污水处理设备处未张贴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警示标志;
7、有限空间台账未及时更新;
8、有限空间作业制度未及时更新;
9、车间配备的三合一气体检测报警仪未定期维护;
10、应急物资储备室内四套过滤器消防自救呼吸器过期。;
11、2024年10月30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未对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12、未配备正压式空气呼吸器,不符合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
责令限期整改 淮南市应急管理局 葛昊、陈国柱 正在整改
9 2025年6月30日 安徽瑶海钢构建设有限公司 1、一号厂房内移动式喷漆房内未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
2、一号车间两台金属外壳电风扇未设置保护接地;
3、一号车间一台空气储罐底部未固定;
4、车间部分丙烷气瓶压力表损坏;
5、车间部分丙烷气瓶未设置防倾倒装置;
6、一处行车吊钩防脱装置损坏,钢丝绳变形未及时更换;
7、车辆抛丸机前传动链条防护罩缺失;
8、2024年8月21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未对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9、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未根据《安全生产法》修订;
10、企业未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11、特种作业人员台账未定期更新;
12、未见应急演练相关资料。
责令限期整改 淮南市应急管理局 葛昊、陈国柱 正在整改
10 2025年6月17日 安徽德邦化工有限公司 1、《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未经审批发布,缺少举报程序等相关内容;
2、《异常工况应急处置授权决策管理制度》缺少岗位人员紧急停车、人员撤离授权机制。异常工况清单内容不全,不能覆盖全部装置设施;
3、《母液储罐清洁规程》颁发部门为质量保证部,无安全相关要求;
4、V2603B乙醇成品罐液位计底部缺少堵头;
5、硬脂富马酸钠洗涤、离心岗位操作规程未明确离心机氧含量控制指标;
6、交联羧甲纤维素钠及硬脂富马酸钠车间洗涤卧螺离心机控制箱现场设置有操作面板;7、离心机出料绞笼停用,交联聚维酮车间空调机房内设置有臭氧发生器,未办理变更手续;
8、交联羧甲纤维素钠及硬脂富马酸钠车间提升机层门联锁未投用;
9、综合仓库外雨棚下堆放大量杂物、空桶、原料、产品,设置有叉车充电区、打包区;10、氯甲烷输送管道(装卸区)安全阀及法兰处结冰,未及时处理;
11、外来人员风险管控不到位,进入厂区外来人员未发放定位卡;
12、交联聚维酮车间内二楼设置有更衣室;
13、羟丙甲纤维素脱溶釜设置有料斗与设计不一致。N-乙烯吡咯烷酮加料为手动控制,与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中PID图不一致。消残釜过氧化氢加料方式与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中PID图不一致;
14、使用过氧化氢溶液浓度为35%与安全设施设计不一致(设计为30%),次氯酸钠溶液浓度为10%与安全设施设计不一致(设计为7%);
15、查企业受限空间台账,内容缺少风险防范措施、防护要求等内容;
16、查受限空间作业票(编号:SX-2025-F13-0602)检测硫化氢,但受限空间台账危害辨识物料无硫化氢;安全措施第一项“盲板隔离”不涉及,但未明确具体措施;
17、查动火作业票(编号:DH-2025-F12-0602),动火作业审批意见由车间主任审批,安全管理部门未签字,且无意见内容,与该企业管理制度中“二级动火作业由分管领导或生产部负责人审批”的规定不符;
18、企业安全责任险保单参保人数为90人,与企业实际总人数不一致;
19、2025年5月编制的《新型药用辅料系列生产基地一期项目HAZOP分析报告》,对分析报告中提出的19项建议措施未制定落实整改计划;
20、《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未认真审批,采用的作业票模板为《盲板抽堵安全作业票》;
21、提供的DCS、SIS联锁回路调试记录中,输入条件中未明确工艺参数联锁阈值;控制室SIS操作站中联锁逻辑图未体现出现场紧急停车按钮;
责令限期整改 淮南市应急管理局 黄爽、余海龙 整改中
11 2025年6月25日 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 1.承包商名录中内容不全,如定期实施的防雷检测未纳入其中;未见承包商现场检查考核记录,不符合该公司承包商管理制度要求。
2.未见2025年消防维保承包商安全交底资料;
3.2025年4月8日无水乙醇车间动火作业票安全交底内容缺失;
4.2025年危化重点县企业自查的7项问题整改完成期限为2025年3月10日,未提供整改完成资料;
5.安全管理人员变化未纳入管理变更;
6.提供了二个版本的操作规程,乙醇蒸馏釜压力发生变化,未履行变更手续;
7.2025年1月15日岗位人员操作规程的培训无考核记录;
8.操作规程未按AQ/T3034-2022内容进一步完善,特别是设备异常处理内容;
9.提供的NDJC-2025-009压力管道年度报告内容有错误,缺安全阀等附件内容;
10.原料车间(二)辅机间现场蒸汽管保温有缺失;现场静电跨接、现场压力表、液位计警示标志不规范;
11.GDS报警记录中原因分析错误,未按照规定进行UPS放电。
责令限期整改 淮南市应急管理局 黄爽、余海龙 整改中

    正在更新中...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 姓  名:

  • 联系方式:

  • *内  容:

  • *验 证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