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7月执法检查结果

发布时间:2025-07-29 10:33信息来源:市应急管理局(市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序号 执法检查时间 执法对象 问题及隐患 执法结论 执法机关 检查人员 整改情况
1 2025年7月8日至7月10日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朱集东煤矿 1.1181(1)轨顺皮带机头未设置过桥,底皮带行人通道不畅;皮带机多处底托辊磨底板,不符合《1181(1)切眼导硐掘进作业规程》要求;《1181(1)切眼导硐掘进作业规程》缺少风动单轨吊使用要求;风动单轨吊两处连接销用螺栓代替,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一十六条规定。 责令立即消除事故
隐患,并停止这两台设备使用。
淮南市应急管理局 张所、丁海峰、代涛、祁庆龙、刘瑞、王磊 已整改
2.西二瓦斯治理探查巷高压配电点未配备高压验电器。 责令限期于2025年7月31日前改正。 已整改
3.副井单、双罐笼顶部未设置逃生通道。 责令限期于2025年7月31日前改正。 已整改
4.雨季前未对主要排水设备全面检修。 责令改正。  已整改
5.《朱集东矿110kv变电所掉电事故应急预案》中缺少双回路掉电事故复电合闸相关操作内容。 责令改正。  已整改
6.井下-906m消防材料库大门用两副绳卡锁定。 责令改正。  已整改
7.朱集东煤矿部分作业规程未经矿长组织制定并实施,不符合《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责令改正。  已整改
8.朱集东煤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未将井下限员、地压整治等本矿突出问题列入任务清单。    责令改正。  正在整改中
9.朱集东煤矿2025年度重大灾害超前治理工程中部分工程滞后,如1181(1)运顺顶板巷煤巷条带预抽钻孔原计划起止时间为2025年3-5月,实际5月份开工。 责令改正。  已整改
10.1161(3)工作面束管监测系统氧气浓度不准确,始终在20.1%以上,设置氧气预警浓度为22.9%,报警浓度为23%,不符合客观实际;7月7日一氧化碳浓度最高15PPM,未进行分析。 责令改正。  已整改
11.查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分站备用电源充放电记录:20号分站备用电源5-6月两次放电实验时长不足1小时,37号分站备用电源4-6月三次放电实验时长不足1小时,不符合(AQ6201-2019)《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 5.7.13要求。责令改正。 责令改正。  正在整改中
12.采用直接法测定瓦斯含量时采用孔口接渣方式取样,没有定点取样,不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第五十九条规定。 责令改正。  正在整改中
13.采掘工作面水害预报涌水量预测缺少依据,个别掘进工作面预计的正常涌水量和最大涌水量差别大。 责令改正。  已整改
14.《1331(1)工作面月推进度小于40m时防火安全技术措施》未要求加大灌浆量、注氮频次等针对性防灭火措施,不符合《2025年朱集东煤矿防灭火专项设计》要求。 责令改正。  已整改
15.西二地面井瓦斯治理探查巷(Ⅱ)钻场大断面编制的专门支护设计不完善,缺少工程类比和理论计算。不符合《强化煤矿锚杆支护巷道顶板管理规定》(矿安〔2022〕135号)第七条规定。 责令改正。  已整改
16.1262(1)运顺(岩巷段)揭11-2煤段未按措施要求喷浆。 责令改正。  已整改
17.1181(1)轨道顺槽3部皮带机头处一棵木点柱未接实顶;三岔门处木垛倾斜、未使用耙钉加固。 责令改正。  已整改
18.1262(1)运顺6月27日至7月8日迎头视频每天断线超过10小时。 责令改正。  已整改
19.抽查自救器气密性检查台帐,没有对时间保持15秒的情况下,压力下降值不大于80Pa进行检测,1台自救器气压为13.3kpa,检查结果判定为合格,不符合《矿用自救器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七条规定。 责令改正。  已整改
20.1331(1)工作面轨道顺槽20—60m加强支护段单体大部分未穿鞋,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零一条规定。 责令改正。  已整改
21.1161(3)工作面轨顺出口20m范围内煤尘堆积严重,未定期冲洗。 责令改正。  已整改
22.1331(1)轨顺40Z刮板机机头一根压车柱未使用木刹防滑,不符合《1331(1)工作面轨顺40Z刮板机使用及维护安全技术措施》要求。 责令改正。  已整改
23.1331(1)工作面轨道顺槽临时避难峒室墙体开裂采用点柱(可燃性材料)加固。 责令改正。  已整改
2 2025年7月15日至7月17日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集一矿 1.现场试验230803风巷工作面T1和230805工作面T0甲烷传感器报警、断电功能,甲烷传感器超限报警后,迎头未听见应急广播呼叫,未实现现场人员位置监测联动功能,不符合AQ 1029-2019《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仪器使用管理规范》第4.10条要求。 责令限期于2025年8月31日前改正。 淮南市应急管理局 张所、丁海峰、代涛、祁庆龙、刘瑞、王磊 正在整改中
2.230605 底板瓦斯抽采巷(西段)650米处钻场,现场大跨度支护,三根木点柱断裂,顶板下沉,矿压监测失效。 责令立即消除事故隐患。 正在整改中
3.230803风巷、2308采区运输上山、230805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和360604机巷单轨吊过风门时风门不能自动开启和关闭,不符合《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煤矿瓦斯综合治理与利用办法(修订版)的通知》第六十八条规定。 责令限期于2025年12月31日前改正。 正在整改中
4.中央区副井罐笼顶部设置的逃生通道被焊接固定,下口推车机液压站阀块漏油;上口出车方向右侧井架上安装的过卷开关执行导杆偏斜;副井提升机散热电机进风过滤装置被杂尘封堵;配电室应急照明与交流照明不能实现切换。 责令限期于2025年7月31日前改正。 已整改
5.3808采区轨道上山第七部皮带(至迎头)12#-23#H架下浮煤堆积磨底皮带;西区-706m轨道石门北延第一部皮带机尾积煤磨皮带。 责令立即停止这两台设备使用。 已整改
6.230605 底板瓦斯抽采巷(西段)单轨吊保护、天轨固定链、侧拉链、三角板、轨缝、高度均不符合要求。 责令立即停止该设备使用。 已整改
7.新集一矿水位监测系统部分分站备用电池老化,断电检修期间,监测数据存在丢失现象,不符合《安徽省煤矿防治水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 责令改正。  正在整改中
8.西区-706m轨道石门北延避难硐室内无巡查记录,不符合《3808采区轨道上山作业规程》要求。    责令改正。  已整改
9.230605 底板瓦斯抽采巷(西段)抽采钻孔合茬管路不能满足抽采流量(90个钻孔采用两根1.5寸软管串联抽采),单孔抽采负压均小于13Kpa,不符合《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第十四条规定。 责令改正。  正在整改中
10.230605 底板瓦斯抽采巷(西段)巷道门口,动力电缆悬挂在抽采管路上,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 责令改正。  正在整改中
11.现场抽问230605 底板瓦斯抽采巷(西段)钻孔施工负责人,不知道《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相关内容。 责令改正。  已整改
12.新集一矿地面消防材料库未配备足够的消防材料和工具。 责令改正。  正在整改中
13.新集一矿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年度复盘总结中未对2024年度部分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说明,如2024年底前在原有事故考核基础上将过程评价内容纳入业绩考核。 责令改正。  正在整改中
14.230805采煤工作面回风巷两路瓦斯抽采管路孔板流量计与自动计量装置比对时,孔板计压差未使用水平仪校准。 责令改正。  已整改
15.《230805工作面瓦斯抽采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未计算9煤跳采段顺层孔瓦斯抽采量,预计抽采量无计算依据及过程,未明确上隅角抽采埋管深度及迈步要求。 责令改正。  已整改
16.230805采煤工作面上风巷两道捕尘网,有三个喷嘴堵实,不能覆盖全断面。 责令改正。  已整改
17.230805综采工作面有7处液压支架架间错茬超过顶梁侧护板的2/3,4处架间空隙超过100mm,第84架初撑力小于24MPa。 责令改正。  已整改
18.《2025年度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缺少火工品运输事故的预防与处理措施。 责令改正。  已整改
19.抽查矿井“一人一档”培训档案发现人员培训记录不全;2025年度新入职员工培训档案内容填写不全,缺少工作经历、毕业院校等内容。 责令改正。  已整改
20.“雨季三防”和煤与瓦斯突出演练评估报告缺少预案是否需要修订的结论,应急处置卡(变电工)内容未衔接预案处置方案内容,未针对变电工岗位特点编制简明、实用的应急处置内容;皮带工应急预案培训考核未按工种特点针对性开展培训考核,不符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四条要求。 责令改正。  正在整改中
21.230803底板瓦斯抽采巷迎头防片帮网不能保护全断面;后路沿途支护点柱无二次保护措施。 责令改正。  已整改
22.新集一矿未根据煤矿水文地质条件和边界防隔水煤岩柱留设情况明确与相邻张集矿、新集二矿交换资料的形式、内容和时间,不符合《安徽省煤矿防治水实施细则》第六十七条规定。 责令改正。  正在整改中
23.逢查必考中,安全管理人员彭树胜、凌彭斌、曹俊、于震、陈武举、王传力考试未通过;井下电气作业人员余成虎考试未通过。 责令改正。  正在整改中
3 寿县天鸿新型节能建材有限公司 1、多处钢斜梯未设置扶手;
2、多处带式输送机滚筒未设置防护罩;
3、一处配电开关设置在木板上,未设置配电盒;
4、多处传动链条未设置防护罩;
5、车间内柴油存储不符合要求,未采取安全措施;
6、厂区柴油储罐、加油机设置不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未采取安全措施;
7、车间内多处开关柜与柜门未跨接,底座未封堵;
8、车间内多台电焊机未“加芯赋码”;
9、车间内部分接线不符合要求,存在裸露、开裂等;
10、配电室未按要求配备绝缘胶靴,应急照明未通电,堆放较多杂物。
责令限期整改 淮南市应急管理局 刘胜利、葛昊 正在整改中
4 2025年7月10日 安徽百仓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1、氨制冷机房上方风向标损坏;
2、氨制冷机房控制室通向制冷机房的甲级防火门未灌浆,未采用不燃材料密封;
3、氨制冷机房监控信号不能异地调用;
4、冷藏间外无呼唤信号显示;
5、安全阀泄压管高度不满足标准要求;
6、氨制冷机房出入口未设置“非专业操作人员免进”警示牌;
7、氨制冷机房事故排风机未采用专用供电回路;
8、氨吸纳水池内的水量不满足要求;
9、水喷淋系统有2个开式喷头堵塞;
10、速冻装置的液氨管道(停用)未与氨制冷机房的液氨系统可靠隔绝;
11、柴油发电机房存放大量杂物、可燃物;
12、柴油存储不符合要求,存储间存有大量杂物;
13、车间内存储的硼酸过期。
责令限期整改 淮南市应急管理局 刘胜利、葛昊 正在整改中
5 2025年7月17日 安徽唐兴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1号车间内一处吊索具存放处无吨标;
2、多处金属外壳电风扇未设置接地保护;
3、一处行车吊钩防脱装置损坏;
4、一处喷漆室内固定式可燃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未通电;
5、1号车间部分配电柜与柜门未跨接,底座未封堵;
6、液氧储存不符合规范要求;
7、4台砂轮机为淘汰设备;
8、8号车间使用三点式安全带;
9、危废库防爆开关接线不符合防爆要求;
10、部分气瓶未采用防倾倒措施;
11、配电室未配备绝缘靴、绝缘手套;
12、危化品库事故风机未通电;
13、柴油存储不符合规定,无警示标志;
14、焊接区域的焊接作业无动火作业审批,或无固定动火区标识。
责令限期整改 淮南市应急管理局 刘胜利、葛昊 正在整改中
6 2025年7月9日 中安联合煤化有限责任公司 1.化学品仓库区、装卸区等设有办公室等人员值班场所。
2.化学品仓库区氯酸钠、油漆储存与原设计不一致,2022年进行内部变更由原过氧化物仓库变更储存氯酸钠、油漆等品种属于较大变更,未见相关专项评价等资料;聚乙烯装置区设有验证装置。
3.编制的3年一次运用HAZOP分析报告,分析报告中提出的建议未完成整改。
4.聚乙烯装置区雨淋阀室外临时雨棚内设置催化剂储存场所(其中:7只满瓶)缺少安全措施。
5.氨罐区氮气和氨等管道标识不符合GB 7231要求。
6.聚乙烯装置重大危险源一处压力管道法兰螺栓未安装齐全。
7.甲醇罐区甲醇罐(8400T001B)罐顶取样口两侧1.5m外应各设1组人体静电设施,现场仅设1组人体静电设施,未有效电气接地。
8.部分工艺管线防静电跨接、罐组消防水、消防泡沫管线接地不规范。
9.SIL定级验证报告中,部分SIF回路验算结果与汇总表不一致。
10.丁烯-1装置检修电源箱(2300WOP01)备用接线口金属垫片缺失,部分照明接线盒备用接线口未有效封堵。
11.部分可燃有毒报警仪有“零漂”。
责令限期整改 淮南市应急管理局 黄爽、余海龙 正在整改中
7 2025年7月10日 安徽嘉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成品仓库4号防火分区东门内接线盒未接地;消防手动报警灯未接地;聚苯乙烯库部分电气设备未接地。
2.成品仓库外西侧未划定叉车(非防爆)操作限制区域及叉车(非防爆)停放区域。
3.苯乙烯装置单元苯乙烯在线监测房外氧气监测报警仪显示偏差大。
4.未定期检测易燃液体常压氮封储罐气相氧含量。
5.XV-910405E切断阀电气线路进口密封不严(密封件不配套),电缆外部保护层破损。
6.苯乙烯精馏区域分析小屋氢气瓶防倾倒使用金属链。
7.204G102储罐底部液位指示仪无防爆标识。
8.球罐区液化烃注水管道未采用半固定连接。
9.苯乙烯装置区东端真空泵缓冲罐未固定。
10.苯乙烯罐区部分防爆接线盒未接地。
11.中间罐区三处安全阀座阀铅封脱落。
12.聚苯乙烯库部分灭火器取用通道不畅。
13.低温乙烯罐区一照明灯具防爆底座螺栓未安装齐全。
14.低温乙烯罐区液化烃泵出口未设置远程切断阀。
15.苯储罐存在浮盘落底风险,完善相关联锁控制措施。
16.低温乙烯罐SIS系统液位SIF回路联锁值未采用连续值。
17.厂区干粉灭火器2025年6月9日满5年期,需要维修或更换。
18.每日防火巡查内容落实不全面。
19.《火灾高燃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未列入工作计划制订依据及范围。
责令限期整改 淮南市应急管理局 黄爽、方茜 正在整改中
8 2025年7月11日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1.《新型药用辅料系列生产设施一期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将微晶纤维素车间(F11车间)定为非爆炸危险环境,未将干燥塔、旋风分离器、布袋除尘器内部定为粉尘爆炸危险区域,设备外是否为粉尘爆炸危险区域需重新复核。
2.《新型药用辅料系列生产设施一期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要求当除尘装置停车时工艺机组连锁停车,DCS未见此联锁。
3.未复核微晶纤维素的粉尘爆炸特性(粉尘云的点燃温度),并根据粉尘爆炸特性确定操作温度及温度联锁设定值。
4.引风机与鼓风机、电加热器、离心雾化器之间未设置联锁。
5.干燥塔进口温度与加热器之间未设置联锁。
责令限期整改 淮南市应急管理局 黄爽、方茜 正在整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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