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联合印发通知,事关冬春救助!

发布时间:2025-10-13 08:24信息来源:市应急管理局(市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应急管理部 财政部提早组织开展

2025-2026年度全国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


今年以来,我国自然灾害涉及范围广、受灾省份多、影响程度深、局地损失重。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决策部署,日前,应急管理部、财政部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5-2026年度全国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地深入细致摸排确定需救助对象,及时将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关心和温暖送达受灾群众,切实保障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通知》强调,冬春救助工作是重要的民心工程、民生工程,体现党和政府对受灾群众的关心关怀,要提高政治站位,紧盯“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目标,把冬春救助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落实好、完成好。要尽早谋划、迅速行动,提前部署开展本年度冬春救助工作,指导基层积极使用信息化平台开展工作,并督促加快资金发放,持续跟进调度,确保在春节前全部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

《通知》提出,要组织力量深入灾区,全面摸排受灾人员底数,全面准确落实冬春救助政策,确保应救尽救。要规范履行救助程序,做好需救助对象的调查、统计、核定等工作。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精准救助”原则,合理划分救助对象人员类别,细化完善分类分档救助标准,确保冬春救助质效。重点关注受灾的特殊困难群体,给予特殊关照和重点救助,并做好冬春救助和低保、临时救助、困难帮扶等机制的有序衔接。

《通知》要求,要压紧压实灾害救助主体责任,合理统筹中央和地方救助款物。严肃冬春救助款物管理使用纪律,坚决杜绝资金截留、挪用、发放迟缓或沉淀不用,积极配合审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要主动做好救助政策宣传解读,结合年终走访慰问活动,及时跟进了解受灾群众思想动态,确保人心安定和社会大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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