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7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和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16〕18号)和《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淮府办〔2017〕123号)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淮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淮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可查阅本报告。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淮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淮南市山南政务新区财政局大楼13楼,邮编:232001,电话:0554-6645964)。
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坚持以淮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炭管理局)门户网站和政务公开网为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充分利用相关媒体,加大对政务信息、工作动态的提报力度,将部门相关信息广泛向社会公布。发挥门户网站的作用,录入相关信息1200余条,加大原有的公告、公示栏目公开信息的力度,基本覆盖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所有类别。对涉及群众的热点问题,主动公开信息。
同时,我局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公布安全生产信息;积极参与市政府“市民心声”网络问政活动,在线回复网民群众咨询、处理投诉;走进市广播电台,解答听众提问;参与在线访谈网络互动,回复网友问题。还通过编发安全生产每周工作调度会简报、安全生产简报、开设网上专栏、宣传栏等多种方式主动发布安全生产信息。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我局未接到申请公开的内容。
三、监督保障机制
1、组织、制度保障
为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有序进行,市安监局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领导同志为副组长,各处室长为成员的高规格领导小组负责工作落实,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我局贯彻市政府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规范与制度,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核等三项工作规范。建立并坚持“首办责任制”和“首问责任制”,防止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建立并坚持领导办公审理制度,提高办理质量和水平。我局贯彻市政府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规范与制度,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核等三项工作规范。建立并坚持“首办责任制”和“首问责任制”,防止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建立并坚持领导办公审理制度,提高办理质量和水平。
2、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公开范围有待扩大、公开内容有待细化、公开平台建设有待加强等问题。2018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不断扩大财政信息公开的范围,加强财政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
(二)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加强信息公开目录标准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栏目设置,健全信息内容采集、审核、发布机制,优化信息查询方式。充分运用新媒体拓宽信息传播渠道,丰富资讯内容,满足不同群体的多样化信息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