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文件】关于印发《淮南市烟花爆竹全流程管控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22 14:58信息来源:市应急管理局(市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关于印发《淮南市烟花爆竹全流程管控

方案》的通知

淮安办〔202539

 

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现将《淮南市烟花爆竹全流程管控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淮南市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淮南市应急管理局

     淮南市生态环境局

    淮南市公安局

     淮南市市场监管局

     淮南市交通运输局

     2025922


淮南市烟花爆竹全流程管控方案

 

为加强全市烟花爆竹安全工作,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淮南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协同联动,紧盯关键环节,以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等为重点,压实全流程监管责任,保障全市烟花爆竹领域安全形势稳定,推动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坚决打赢守护蓝天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强化全流程各环节管控

(一)经营环节

1.严把准入。有关县区要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总量控制的原则布局销售网点,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规章规范,严格审查零售许可申办条件。禁放区不得设置烟花爆竹销售网点。(责任单位:寿县、凤台县人民政府,毛集实验区管委会)

2.严格监管。定期开展检查,对不具备安全条件且未按要求整改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依法予以关闭。禁止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零售店,严禁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等。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和不符合标准的产品。(责任单位:寿县、凤台县、田家庵区、潘集区人民政府,毛集实验区管委会;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

(二)运输环节

1.严格道路运输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应当经公安部门许可。公安机关在开具《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时,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时限、条件等,严格审查托运人提交的材料,查验托运人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资质证明。对不符合条件的,不得开具运输许可。切实加强对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运输行为。(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各烟花爆竹经营企业)

2.规范车辆安全管理。道路运输烟花爆竹,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并加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系统,实行运输全过程监控。承运人、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必须持有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相关资质、资格证明。(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各烟花爆竹经营企业)

(三)储存环节

有关县区要督促经营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出入库查验登记制度等,严格执行《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GB50161-2022)要求,对标改造提升,夯实安全基础。有关部门要通过线上查看加线下监管相结合的模式,加大对经营企业烟花爆竹流向、现场安全条件、超量超范围储存、超高堆放等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在许可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等违规行为。各批发企业要健全流向登记档案,并留存备查;加快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及应用。各零售网点要严格落实《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规范店内安全储存条件,杜绝超量储存。(责任单位:寿县、凤台县、田家庵区、潘集区人民政府,毛集实验区管委会;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各烟花爆竹经营企业)

(四)燃放环节

空气重污染黄色、橙色、红色预警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生态环境部门要按规定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发布空气重污染预警信息,告知公民在此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各县区园区、公安等部门要严厉打击在禁放区内、易燃易爆等危险场所、重点保护区域等地点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要加强燃放活动安全管理,严格审批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严格审查燃放作业单位资质、作业人员资格。(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区园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烟花爆竹全流程管控工作的重要性,以强烈的责任担当和扎实的工作作风抓好各环节措施落实,推动大气污染防治态势向好,促进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改善和提高。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经营单位要强化现场安全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县区园区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督促辖区内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职责;各行业监管部门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齐抓共管,要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开展联合或针对性专项行动,形成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合力。

(三)强化“打非治违”。各县区园区要建立健全打非治违工作机制,明确政府负责人和牵头部门,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网格作用,紧盯禁限放区域、市县交界处、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出租房屋、废弃厂房等易出现非法生产、储存、经营烟花爆竹的区域,深入开展排查,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行为,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持续保持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烟花爆竹的高压态势。

(四)强化宣传教育。各县区园区、各有关部门要通过新媒体、电视、网络及发放资料等形式,深入镇村(社区)、学校、小区及生产经营单位等,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安全常识,不断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畅通举报渠道,加强舆论引导,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推动全市烟花爆竹安全形势和大气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正在更新中...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 姓  名:

  • 联系方式:

  • *内  容:

  • *验 证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