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0日行政处罚公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处罚类别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 皖(淮南)煤监管罚〔2026〕139004号 | 安全设备使用维护等违法违规 | 罚款 | 2025年12月22日至24日,淮南市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对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张集煤矿二期工程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1.地面北区、西区回风井安全通道风门未设置风门开关传感器。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五百零三条规定;2.1713A高抽巷皮带机左侧局部清理空间不足,右侧人行道局部宽度不够,沿途缺少行人过桥;盾构机一平台后路行人通道高度只有0.9米,右侧1处缺少护栏。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 |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张集煤矿二期工程 | 8.8 | 2026年3月20日 | 淮南市应急管理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