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0日行政处罚公示

发布日期:2026-03-20 16:52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市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作者:刘安红阅读次数:字体:[ ]背景颜色: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处罚类别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行政相对人名称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皖(淮南)煤监管罚〔2026〕139004号 安全设备使用维护等违法违规 罚款 2025年12月22日至24日,淮南市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对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张集煤矿二期工程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1.地面北区、西区回风井安全通道风门未设置风门开关传感器。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五百零三条规定;2.1713A高抽巷皮带机左侧局部清理空间不足,右侧人行道局部宽度不够,沿途缺少行人过桥;盾构机一平台后路行人通道高度只有0.9米,右侧1处缺少护栏。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张集煤矿二期工程 8.8 2026年3月20日 淮南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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