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第二次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专项督导检查“回头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20 09:30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市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阅读次数:字体:[ ]背景颜色:

 

各县区应急管理(安全监管)局,有关企业:

按照省应急管理厅 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安徽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1年第二次安全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应急函〔2021〕373要求,2021年9月份,芜湖市消地互查组对我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进行了交叉互查,市应急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第二次督查暨第三季度安全大检查,经研究,决定对第二次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专项督导检查出问题和隐患整改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开展好此次“回头看”工作,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成立“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

  长:严中山

  员:郭正文   黄  爽  叶  忠

二、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检查方式

企业自查,各县区应急管理(安全监管)局全面排查整治,市应急管理局采取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督查和抽查。

(二)时间安排

202110

三、检查督查内容

(一)落实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聚焦“一防三提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集中治理整顿工作的通知》(皖应急〔2021〕74号)情况。

(二)第二次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专项督导检查查出问题和隐患落实整改,举一反三情况

(三)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四、检查要求

(一)严格执法,确保实效。执法检查中要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到认真细致、高度负责,确保不走过场,全面抓好组织实施工作,认真开展检查督查,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二)落实责任,强化管理。企业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和制度要求,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加大现场安全检查频次和力度,加强安全管理。 

(三)认真总结,整改提高。执法检查结束后,各县区应急管理(安全监管)局要对检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督促企业及时整改确保企业生产安全。

(四)检查工作人员在检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做到规范执法、廉洁执法。

 

淮南市应急管理局

202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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