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市2023年第二季度化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08 14:31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市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阅读次数:字体:[ ]背景颜色:

 

 

各县(园)区应急管理局,有关企业:

为切实做好化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持续推进我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防范和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按照2023年度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检查执法计划,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市2023年第二季度化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大检查,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开展好此次安全大检查,确保检查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成立大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严中山

成  员:黄  爽  余海龙  方  茜

二、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检查方式

企业自查,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全面检查,市应急管理局采取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督查和抽查。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3年6月底。

三、检查内容

(一)《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装置设备带“病”运行安全专项整治等6个方案的通知》(淮应急〔2023〕14号)中六项安全专项整治内容。

(二)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企业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和制度要求,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和重点,对生产过程中的各部位、环节、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有效管控措施,认真加以整改落实,有关资料存档备查。  

(二)持续推进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执法检查中要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到认真细致、高度负责,确保不走过场,对照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时限要求,全面抓好组织实施工作。

(三)巩固成效,整改提高。执法检查结束后,各县(园)区应急管理局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对前一阶段六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总结,形成制度措施清单。

(四)检查工作人员在检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做到规范执法、廉洁执法。

 

 

淮南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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