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提示函

发布日期:2024-03-21 10:54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市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阅读次数:字体:[ ]背景颜色:

淮森防办〔2024〕2号


各县区森防指、市森防指成员单位:

近期,四川甘孜雅江、云南临沧、大理相继发生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教训十分深刻。随着我市气温不断升高,加之清明临近,群众上山祭祀、旅游踏青等活动大幅增多,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森林火灾隐患明显增加。为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森林火灾发生,现就做好清明期间森林火灾防控工作提示如下。

一、强化责任落实。要充分认识当前森林防火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履行森林防灭火行政首长负责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严密部署,细致安排,把森林防灭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户、落实到地块、落实到山头,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扑、责有人担,确保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

二、强化宣传警示。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加强森林火险提示预警,大力宣传文明祭祀、安全用火的基本常识,切实增强群众防火安全和守法意识。加大野外违规用火检查和处罚力度,严厉查处林区边缘地带秸秆焚烧和烧田埂等违法违规用火行为。加大森林火灾违法犯罪案例曝光力度,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防火知识入脑入心,切实增强群众防火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三、强化火源管控。各县区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森林防火工作,分管领导要加大森林巡查力度;对林区重点地段和入山路口,要增加护林员严看死守,严禁将火种带入山林;全市护林员要全部上岗到位,加大对森林火险隐患的排查力度,严格禁止在林缘、林内烧香烛、烧纸钱、燃放鞭炮。

四、强化扑救安全。要时刻处于临战状态,做好突发火情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主要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火场,坚持重兵投入,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将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森林火灾扑救人员安全放在首位,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参加扑火,坚决防止盲目指挥、仓促上阵,引发人员伤亡事故。

五、强化值班值守。各县区和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要确保信息畅通,坚决杜绝脱岗、漏岗。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归口管理和报告制度,一旦发生火情,要立即处置并报告市森防指办公室。

市森防指办公室将对各县区森防指和有林单位巡山护林、火源管控、应急准备、值班备勤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



淮南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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