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鸿联通信工程有限公司“2021·7·9”一般高坠事故调查报告

发布日期:2021-10-09 17:20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市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阅读次数:字体:[ ]背景颜色:


2021年7月9日下午13时20分左右,谢家集区唐山镇境内,芜湖鸿联通信工程有限公司在进行通信线路迁移施工时,发生一起高坠事故,1人落入东淝河中溺水死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20万元。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 493号令)《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第232号令)《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市应急管理局调查处理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批复》(淮府〔2019〕126号)等规定,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成立“2021·7·9”一般高坠事故调查组,由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市公安局、市经信局、市应急局、市总工会、谢家集区人民政府等单位派员担任调查组成员,同时邀请市纪委监委派员参加,并聘请了相关专业领域的3名专家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

查阅资料、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分析了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教训,提出了防范措施和整改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发生事故项目为“寿县-蔡新72芯光缆应急维修项目”,该项目属于中国电信安徽传输线路维护局六安线务局(以下简称六安线务局)2019-2021年维护施工服务项目的子项目。2019年10月中国电信安徽传输线路维护局对其下属的阜阳、芜湖、六安局2019-2021年维护施工服务项目进行集中招标,该集中招标项目分3个标段7个中标区域。2019年11月19日,北京市电信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电信局公司)中标2个中标区域(见表,图中标为北京电信局公司中标区域),此次事故发生区域在北京电信局公司中标的标段三中寿县区域内

标段

维护施工费估算(万元)

中标区域

标段一

495

亳州市区、涡阳、利辛、蒙城

405

阜阳市区、太和、界首、临泉、颍上、阜南

标段二

300

芜湖市区、芜湖县、马鞍山市区、当涂

200

铜陵市区、铜陵县、繁昌、南陵

标段三

300

六安市区、舒城

210

霍邱、寿县

90

霍山、金寨

中国电信安徽传输线路维护局阜阳、芜湖、六安局2019-2021年维护施工服务集中招标项目

2019年12月13日,中国电信安徽传输线路维护局与北京电信局公司签署了《中国电信安徽传输线路维护局六安线务局2019-2021年项目施工框架协议》,合同编号AHCSJ1900701GN00,协议约定“承包人承担具体项目施工事宜,承包人按照框架协议约定以及发包人或其下属机构要求,与具体项目业主另行签订具体合同或订单”。六安线务局为便于辖区内项目维修管理和派单,建立了“六安线务局工程管理”微信群,群成员主要是负责六安线务局项目维护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施工队伍负责人及其他有关人员。该群由六安线务局员工周政负责,在群里向施工单位发布需要进行线路维护和施工的订单任务,施工单位根据订单任务安排施工人员进行施工维修。

(二)事故相关单位有关情况  

1.建设单位: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安徽传输线路维护局,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负责人:王本华,统一社会信用代:91340000760833523D,公司登记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天王巷4号。业务范围:接受公司委托从事,基础电信业务。公司设立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安徽传输线路维护局六安线务局(以下简称:六安线务局),局长:王传喜,单位地址:六安市裕安区龙河西路654号主要从事长途干线国防光缆线路维护,维护范围为六安市境内以及淮南市寿县境内和淮南市蔡新路至寿县的长途干线光缆。

2.总承包单位:北京电信工程局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1011333393,法定代表人:毛涛,注册资金:20000万元,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2号。公司成立于1980年12月5日,经营范围包括施工总承包(可承担各类通信信息网络工程的施工);经营电信业务;劳务派遣(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限期至2021年02月07日)等。企业资质等级为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编号D111075155。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为(京)JZ安许证字2019111437,许可范围:建筑施工。2017年2月16日,北京电信工程局公司在安徽省通信管理局登记备案。2017年2月,设立北京市电信工程局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简称:北京电信局安徽分公司),负责安徽区域内通信建设市场各项工作。2019年12月15日,安徽分公司任命曹卓亮为工程部经理,且负责中国电信安徽传输线路维护局的相关业务,任命任传翔为六安线务局线路维护工程的项目经理,负责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3.施工单位:芜湖鸿联通信工程有限公司(简称:芜湖鸿联),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MA2MQYKP74(1-1),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杨迎新,注册资本:伍拾万元整。公司成立日期2015年11月23日,经营范围包括通信工程、网络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安防工程设计、施工,通信设备、网络产品(涉及前置许可的除外)、电子产品销售、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021年5月14日,芜湖鸿联与北京电信局安徽分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外协)合同,负责中国电信安徽传输线路维护局六安线务局2019-2021年项目施工中非核心、辅助性、临时性的部分工程施工和维修工作。5月20日,芜湖鸿联授权李维华负责该项目的具体施工及相关的项目管理。经调查,李维华与芜湖鸿联无劳动合同关系,该事故项目是由李维华的施工队伍具体负责维护。

事故各方关系示意图如下:

 

 

 

 

 

 

 

 

 

 

 

 

(三)事故地点情况

事故发生于谢家集区唐山镇境内,寿县与谢家集区相连的东津渡大桥旧桥西侧,东淝河河面上,河面宽度约280米。因7月份连日降雨,河中央滩涂被水淹没。河中央滩涂立有一根电线杆,事故点附近为正在建设的淮南东津渡大桥。见图1。

图1 事故地点

(四)天气情况

    根据气象资料,自7月2日开始,淮南市连续开始雨水天气。7月9日大雨转多云,气温24-32摄氏度,事故发生时为多云天气

二、事故发生经过、报告和应急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因东津渡大桥建设需要,东津渡老大桥急需拆除,淮南市引江济淮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1年7月6日向六安线务局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引江济淮工程J012-3标东津渡大桥国防光缆迁改的函》,要求在2021年7月10日前把老东津渡老大桥上的光缆进行迁移。

2021年7月7日上午105周政通过“六安线务局工程管理”微信群下达订单任务“六安线务局应急施工订单(北京市电信工程局有限公司)7”,单项工程名称为“寿县分局应急维修”,施工内容为“寿县-蔡新72芯光缆东津渡大桥112-113号人孔线路急需迁移”。北京电信局公司安徽分公司项目经理任传翔回复收到。任传翔在同一微信群内联系朱苏文(李维华施工队在群里的联系人,群内备注名为“朱苏文”,实际人为都超,都超为李维华施工队成员都述龙儿子)安排施工。接到任务后,7月7日上午李维华带领施工队与六安线务局寿县分局局长张银全来到施工现场。张银全向李维华口头交代了施工内容和安全注意事项,后因下雨便离开了现场。7月9日中午13左右,李维华带领施工队人员朱苏文、李卫忠和都述龙等人来到东津大桥桥头负责对光缆进行迁移。都述龙负责解除旧桥光缆,李卫忠和朱苏文负责把解除下来的光缆固定到电线杆钢绞线上(施工现场见图2)。李维华等人根据分工开始工作,自东向西作业,朱苏文乘坐滑板吊挂在钢绞线工作,约1320分,李维华感觉光缆突然震动,等他朝钢绞线看时,发现朱苏文已不在钢绞线上已经掉入东淝河中。

(二)事故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

1.死亡人员情况

朱苏文,男,27岁,江西省瑞金市***人,身份证号码:3607811994********

2.经济损失情况

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1986)有关规定统计,本次事故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 120万元。

 

图2 事故现场图                                                                                                                                                                                                                                                                                                                                                                                                                                                                                       

(三)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情况

朱苏文落水后未立刻下沉,在河中向西游动,工友李卫忠立即到河边寻找小船,划船救人。朱苏文游动约30米、距李卫忠船只10米左右时,体力不支下沉,李卫忠将船划至朱苏下沉位置后跳入水中寻人无果,随后上船使用船桨在水中搜寻未找到。1时49分,李维华拨打了119和110报警求救

接到事故报告后,谢家集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及分管负责同志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唐山镇人民政府、唐山派出所等单位开展综合施救,并联系淮南市蓝天救援队参与救援下午16时25分左右,蓝天救援队到达事故现场,使用冲锋舟、水下定位设备等专业装备开展救援。17时40分左右,救援人员在河中找到朱苏文;17时55分左右,朱苏文被打捞上岸,无生命特征。

谢家集区应急管理局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及时向淮南市应急管理局报告了事故有关情况。

)善后处理情况。

事故发生后,事故各方积极与家属沟通协商,7月18日芜湖鸿联公司与朱苏文家人达成赔偿协议。7月19日朱苏文遗体淮南市殡仪馆火化。

三、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性质

(一)事故的直接原因

朱苏文施工作业时未将所佩戴的安全带挂钩扣在钢绞线上,其乘坐的滑板一端捆缚绳索脱落,导致其坠落河内溺水死亡是发生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事故的间接原因

1.芜湖鸿联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未对施工队进行必要的岗前安全教育培训;高空作业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对可能存在的高坠事故隐患未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施工队施工前未认真检查劳动防护用具是否安全可靠

2.北京电信工程局安徽分公司六安项目部安全管理混乱,项目部对施工现场环境不了解不熟悉,未发现施工现场存在的施工隐患并采取治理措施安全交底流于形式,项目部负责人未就施工安全重点部位以及安全施工技术要求和措施直接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程管理以包代管,未将分包单位纳入项目部统一进行管理

3.六安线务局,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职责,督促施工单位开展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排查工作不到位。

)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一)建议不予追究责任人员(1人)

朱苏文,安全意识不强,违章作业,登高作业未按规定安全带挂在钢绞线上,未认真检查作业用具,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在事故中死亡,建议不予追究其责任。

(二)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人员(4个)

1.杨迎新,芜湖鸿联法人代表,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不到位未建立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教育管理职责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建议由谢家集区应急管理局给予其行政处罚。

2.李维华,芜湖鸿联现场施工负责人,对施工团队人员违章作业管理缺失,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管理责任,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三)项规定,建议由谢家集区应急管理局给予其行政处罚。

3.任传翔,北京电信局安徽分公司六安项目部经理,全面负责中国电信安徽传输线路维护局六安线务局2019-2021年项目施工,对项目部安全管理不到位,对分包的施工队伍管理缺失,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建议由谢家集区应急管理局给予其行政处罚。

4.王传喜,六安线务局局长,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履行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工作不到位负有领导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条第(二)款规定,建议由谢家集区应急管理局给予其行政处罚,建议其公司上级党委依据党纪党规给予其纪律处分

(三)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单位(1个)

芜湖鸿联通信工程有限公司,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管理混乱,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未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对员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流于形式,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规定建议由谢家集区应急管理局给予其行政处罚。  

五、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针对该起事故暴露出的问题,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监管责任,严防类似事故的发生,提出如下防范措施和建议:

(一)芜湖鸿联公司要深刻吸取此次事故教训,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管理,认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保障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的有效落实;要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认真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加强企业员工安全知识培训,切实增强员工安全意识

(二)北京电信局安徽分公司要突出对外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将外包公司纳入公司统一管理,加强施工现场检查,要督促涉及高处作业等特种作业相关人员做好劳动防护措施并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六安线务局,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施工安全首要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职责,督促参建各方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加强现场管理,发现安全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坚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谢家集区政府要督促唐山镇人民政府加强对辖区内的巡查,针对“零星工程”施工规模小、作业时间短、施工作业具有隐蔽性等特点,加强排查,及时发现辖区内零星施工的作业活动,对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要求的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并上报相关部门处理,杜绝监管盲区和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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