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应急管理局公布2起精准执法案例
为深入推动我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聚焦整治重点,加大精准执法力度,强化警示震慑,达到查处一批、震慑一批、教育一批的执法效果,切实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现公布2起精准执法案例。
案例一:2023年7月5日,淮南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安徽某玻璃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1名正在进行焊接作业的工人,经询问,其未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涉嫌无证上岗作业。2023年7月11日,经淮南市应急管理局对该案立案调查。经查,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决定对该公司处贰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2023年5月5日,淮南市大通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安徽某化工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未见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相关资料,经向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喻某某询问了解,公司未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喻某某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鉴于喻某某在执法人员下达整改文书后积极整改隐患,又请专家指导督促整改,且该违法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对喻某某处以贰万壹仟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