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八公山区应急管理局查处一处非法小化工
2024年12月24日,淮南市八公山区应急管理局接区市场局反馈线索,淮南市哲晞化工产品有限公司,位于山王镇王巷村交警六中队以西(永红采石厂内),发现安某某个人非法分装甲醇制造餐饮酒精炉用固体酒精,现场储存餐饮酒精炉使用的固体酒精约100箱,每箱6小桶,每桶约1公斤。塑料桶装固体酒精60余件,每桶23到28斤不等。当事人安某某主动供述这些固体酒精为甲醇,是他自己分装甲醇,制造固体酒精并储存在这里。八公山区应急管理局于当天对该仓库进行了查封,后续取样化验,安某某的供述与检测报告相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认为安某某符合减轻行政处罚的条件。经调查取证,确定了安某某存在非法分装甲醇(危化品),制造并储存餐饮酒精炉使用的固体酒精的行为。
安某某的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对其作出处人民币叁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