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十四个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8-02 16:52阅读次数:字体:[ ]背景颜色:


淮安﹝2019﹞10号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要求,突出“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能源领域(电力、油气长输管线)、煤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消防、民爆物品、综合交通运输、学校、道路交通、农业(农机、渔业)、民政福利机构、特种设备、文化场所和旅游、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商贸流通行业等14个重点行业领域分别成立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

(一)能源领域(电力、油气长输管线)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

组      长:杨东坡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第一副组长:程小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

常务副组长:戴宜斌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副  组  长:连佩录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王  凌  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办主任

王明杰  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支队长

           章  昊  国网淮南供电公司总经理

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连佩录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煤矿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

组      长:杨东坡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第一副组长:程小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

常务副组长:李宝云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副  组  长:张  所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樊传斌  安徽煤监局淮南分局副局长

王明杰  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支队长

办公室设在淮南市应急管理局,张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

组      长:杨东坡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第一副组长:程小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

常务副组长:李宝云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副  组  长:严中山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王明杰  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支队长

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严中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消防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

组      长:杨东坡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第一副组长:程小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

常务副组长:余  良  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

副  组  长:陈先林  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程晋春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副局长

张旭东  市应急管理局副调研员

王  军  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

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救援支队,王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民爆物品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

组      长:胡春华  副市长

第一副组长:程启涛  市政府副秘书长

常务副组长:丁志武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副  组  长:吴淮君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总经济师

王明杰  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支队长

办公室设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吴淮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六)综合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

组      长:分管副市长

第一副组长:刘开东  市政府副秘书长

常务副组长:李  辉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  组  长:鲍焕全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何育平  市邮政管理局局长

朱银章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怀  德  上海铁路局淮南西站站长

           丁旭东  安徽交通控股集团淮南管理处处长

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鲍焕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七)学校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

组      长:陆  晞  副市长

第一副组长:杨  倩  市政府副秘书长

常务副组长:李蔚然  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副  组  长:过其林  市教育体育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徐曰诠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调研员

办公室设在市教育体育局,过其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八)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

组      长:李安林  副市长

第一副组长:叶士俊  市政府副秘书长

常务副组长:洪  涛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副  组  长:鲍焕全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朱银章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凌旺福  市气象局副局长

钱丽萍  安徽交通控股集团淮南管理处副处长

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朱银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九)农业(农机、渔业)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

组      长:李朝晖  副市长

第一副组长:聂有侠  市政府副秘书长

常务副组长:李艳景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  组  长:马和平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马和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民政福利机构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

组      长:李朝晖  副市长

第一副组长:聂有侠  市政府副秘书长

常务副组长:汤  洁  市民政局局长

副  组  长:秦红权  市民政局副局长

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秦红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一)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

组      长:陆  晞  副市长

第一副组长:杨  倩  市政府副秘书长

常务副组长:王  中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副  组  长:王传杰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王传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二)文化场所和旅游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

组      长:陆  晞  副市长

第一副组长:杨  倩  市政府副秘书长

常务副组长:叶孟中  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副  组  长:洪连安  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岳葆春  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沈汉清  市文物保护局局长

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和旅游局,洪连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三)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

组      长:分管副市长

第一副组长:刘开东  市政府副秘书长

常务副组长:熊寿宏  市城乡建设局局长

副  组  长:陈先林  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程晋春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副局长

           田士坤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办公室设在市城乡建设局,陈先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四)商贸流通行业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

组      长:李朝晖  副市长

第一副组长:聂有侠  市政府副秘书长

常务副组长:梁广贤  市商务局局长

副  组  长:侯淮斌  市商务局副局长

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侯淮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每个专项领导小组明确若干名干部和有关行业领域专家为成员,具体人员名单由各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自行确定,同时确定一名科级干部为联络员。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调整或职务变动的,由其继任者履行成员职责,不再另行行文。

二、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加强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本专项领导小组办事机构、组成人员及职责任务。建立健全本专项领导小组工作运行机制,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听取本专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汇报,定期向市安委会报告有关工作。

(二)负责在本行业领域宣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和方针政策,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调研、管理及工作经验的总结推广、制度机制创新,研究、探索遏制本行业领域较大以上事故的有效办法和举措,推进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检查、指导、协调、调度本专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安全生产与职能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

(四)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负责推进本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建设;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督查,监督、检查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认真开展生产安全隐患“月排查月通报”,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

(五)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定期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报告安全生产有关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安全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采取的主要措施,以及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等。

(六)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各专项领导小组管理范围以外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按市政府领导工作分工、有关部门职能和编委制定的相关安全生产职责文件进行管理。




淮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年7月31日











                                                                                   

抄送:省安委会办公室,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监委                    

淮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年7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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