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15 09:23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市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阅读次数:字体:[ ]背景颜色:

淮应急202417


局机关各有关科室、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淮南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已经市政府批准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淮南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3月14日

    

     

 

淮南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

监督检查计划

 

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切实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效能,根据《安全生产法》《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等规定,按照《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等要求,结合我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编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应急部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水平,努力从根本上消除风险隐患。切实改进执法方式,推行互联网+执法,实行线上办案,推动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对列入本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对依法应当由市局或者下级应急管理部门处罚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查处率达到100%,督促发现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100%。充分发挥市级执法监督作用,对各地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情况开展全覆盖综合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推动精准严格执法,有力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事故发生,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一是通过编制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依法对有关生产经营单位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时间、对象、内容和重点,落实执法责任。二是聚焦“两会”、春节、国庆节等重要时段和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生产经营单位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加大精准严格执法力度,强化执法震慑。三是加强执法服务,通过说理式执法、柔性执法等手段,采用批评教育、以案释法等方式,引导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四是深化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针对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二、编制依据及考量因素

(一)编制依据。《安全生产法》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 《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 《应急管理部关于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和执法检查意见的通知》 《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意见》 《安全生产执法手册 2020年版)》,以及 《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铸安”行动的通知》《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实施方案的通知》《淮南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细则》《淮南市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工作方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二)考量因素

1. 行政执法人员的数量和能力。

2. 本部门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的数量、分布、生产规模及其安全生产状况。

3. 重点检查的行业领域及生产经营单位状况。

4. 道路交通状况以及执法车辆、技术装备配备和执法经费情况。

5. 影响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执行的其他因素。

(三)编制原则。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守牢底线的原则,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我局承担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相关职责的行政编制在册人员共44人,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册执法人员11人。目前,机关及执法支队从事安全生产监管相关职责的执法人员55名,纳入本年度执法工作日测算的执法人员共45名,占比81.8%。其中:

从事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人员5人;

从事非煤矿山和工贸企业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人员3人;

从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人员4人;

从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监管执法工作人员3名;

从事安全生产培训考试监管执法工作人员2名;

从事政策法规、执法监督、调查统计、综合监管、办公室、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检查、机关党委等工作人员28人。

(二)执法工作日测算

1.总法定工作日。2024年全年366天, 104个公休日, 11个国家法定节假日。国家法定工作日= (全年天数-公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 =366-104-11=251个。

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251)×执法人员数量(45)=11295个工作日。

2.其他执法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包括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实施行政许可;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完成省应急管理厅或者市政府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预计所占用的工作日等。

参照前3个年度的统计平均数,结合机构改革后工作实际,测算2024年度其他执法工作日为5480个工作日。

3.非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包括参加机关值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检查指导下级应急管理部门工作、参加党群活动、病假、事假、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等工作预计所占用的工作日等。

参照前3个年度的统计平均数,结合机构改革后工作实际,测算2024年度非执法工作日为5005个工作日。

4.监督检查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11295)-其他执法工作日(5480)-非执法工作日(5005)= 810个工作日。

其中,监督检查煤矿企业420个工作日,非煤矿山和工贸企业162个工作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156个工作日,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监督检查36个工作日,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检查36个工作日。

、检查单位和责任

根据淮南市应急管理局监督检查执法人员、监管范围、监管对象等因素,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安排,计划在2024年安排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23家,其中重点检查单位95家,一般检查单位28家,分别占年度监督检查比例为77.2%、22.8%。

(一)重点检查单位名单(家)及责任

1. 联合检查单位(5家)及责任科室(列在首位的为牵头科室)

淮河能源集团潘二煤矿(责任科室:安全监管一科、应急指挥中心),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安徽赛乐普制药有限公司、淮南市盛世祥和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淮南市烨圣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责任科室:安全监管三科、应急指挥中心

2.煤矿 11处和选煤企业 2家(名单见附件 1),责任科室:安全监管一科。

3. 非煤矿山和工贸企业共 48 家(名单见附件 2)。责任科室:安全监管二科。

4.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

业共 20家(名单见附件 3)。责任科室:安全监管三科。

5.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重点检查单位8家(名单见附件4)。责任科室:应急指挥中心。

6.安全生产培训机构重点检查单位6家(名单见附件5)。责任科室:人事教育科。

(二)一般检查单位名单(28家)及责任

淮河能源集团下属的地质勘探工程分公司、安装工程分公司、职工培训中心、商检中心及中煤新集公司职工培训中心等5家,工贸企业6家,全市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非重点)、烟花爆竹经营(零售)企业、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10家,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一般检查单位4家,安全生产培训考试一般检查单位3家,合计28家。责任科室分别为:安全监管一科、安全监管二科、安全监管三科、应急指挥中心、人事教育科。

煤矿,非煤矿山和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培训考试等具体监管检查计划详情见附件1、2、3、4、5。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执法责任。要以实施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为抓手,深化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精准化执法,落实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市、县两级监督检查计划要有效衔接,防止出现多层重复检查。要严格落实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于监管执法人员该去查而不去查、查出重大隐患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

(二)优化执法方式。要强化科技保障,深化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联合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让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无处遁形。要持续加强“互联网+执法”,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信息化教育培训、调度分析、考核通报等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执法效能。要积极探索“非现场执法”,充分发挥危化品领域安全防控监测信息系统、企业安全生产用电监测分析系统等作用,加强线上巡查,精准查找问题并督促整改。要采取“四不两直”、随机检查、交叉互查、多部门联合执法等方式,灵活运用说理式执法、柔性执法方式,加大对重点地区的督导检查力度,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和处理处罚质效。

(三)精准严格执法。要聚焦重点企业和重大事故隐患,紧盯发生过事故、被多次行政处罚、与典型事故同类型的企业,紧盯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关键环节、要害岗位和重点设施,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查找突出问题。要聚焦企业主要负责人五项职责履行情况,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实施“一案双罚”,带动企业全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重拳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于企业重大隐患排查整改不力或发生事故的,依法严肃查处,从重处罚。对放任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蓄意逃避监管、瞒报事故的严重违法企业,依法关停,同时要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对于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持续加大问题隐患公开曝光力度,强化震慑警示。

(四)规范执法程序。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过程管理,切实做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要严格按照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审查、告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开展执法活动,规范事前事中事后执法全过程各环节。要统一使用安徽省应急管理“互联网+执法”系统开展执法活动,做到执法全流程上线入网。要依法行使自由裁量权,合理运用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规则,严格落实各项执法措施,确保执法闭环。

(五)加强队伍建设。要落实执法人员入职培训和复训,加强执法人员思想政治理论、执法业务、法律知识和职业道德教育,强化实战化执法能力训练,全面提升执法素养。要加强执法监督,严明执法纪律,对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逐利执法等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坚决予以纠治,并在系统内开展自查自纠,对违法典型案例点名道姓曝光。要建好用好执法技术检查员队伍,统筹建立安全生产执法专家库,确保必要经费保障,发挥专业化执法力量作用。要强化正向激励,对严格监管执法、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执法人员,采取多种形式给予肯定鼓励,提升监管执法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

 

 

 

附件:

1.2024年煤矿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2.2024年非煤矿山和工贸企业监督检查计划

3.2024年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检查计划

4.2024年安全生产预案管理监督检查计划

5.2024年安全生产培训考试监督检查计划


附件1:

2024年煤矿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一、全市煤矿企业基本情况

(一)煤矿数量及分布

2024年,全市共有在册生产煤矿11处,均为重点检查单位,核定生产能力共计5300万吨/年。

1.淮河能源集团8处。

即潘二煤矿、潘三煤矿、朱集东煤矿、张集煤矿、张集煤矿二期工程、顾北煤矿、顾桥煤矿、丁集煤矿,核定生产能力共计4530万吨/年。

2.中煤新集能源公司2处。

即新集一矿、新集二矿,核定生产能力共计450万吨/年。

3.中安联合煤化公司1处。

即朱集西煤矿,核定生产能力320万吨/年。

(二)矿井分类及灾害情况

1.矿井分类情况

全市所有煤矿均为C类煤矿。

2.瓦斯灾害等级

全市所有煤矿均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3.水文地质类型

极复杂类型矿井1处,即淮河能源集团潘二煤矿。

复杂类型矿井3处,其中淮河能源集团2处,即顾北煤矿、张集煤矿二期工程;中煤新集能源公司1处,即新集二矿。

中等类型矿井7处,其中淮河能源集团4处,即潘三煤矿、朱集东煤矿、顾桥煤矿、丁集煤矿、张集煤矿、;中煤新集能源公司1处,新集一矿;中安联合煤化公司1处,即朱集西煤矿。

(三)全市选煤企业基本情况

目前我市共有选煤企业2家,即:淮河能源集团选煤分公司,下辖6座选煤厂,分别是潘集选煤厂、潘一东选煤厂、潘三选煤厂、朱集东选煤厂、顾桥选煤厂、张集选煤厂;淮矿芬雷选煤工程技术(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下辖2座选煤厂,分别为淮浙煤电顾北煤矿运营厂及淮沪煤电丁集煤矿运营厂。

以上选煤企业均为重点检查单位。所有选煤厂年入洗能力均为百万吨以上。

(四)其他检查单位

淮河能源集团下属地质勘探工程分公司、安装工程分公司、职工培训中心、商检中心;中煤新集公司职工培训中心。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确定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直接从事煤矿安全监管执法人员5人。

(二)工作日确定

1.总法定工作日(1255个工作日)

2024年全年366天,共53周,公休日为53×2-2=104天,国家法定节假日11天。直接从事煤矿安全监管执法人员总数为5人。则总法定工作日为1255个工作日。

2.监督检查工作日(817个工作日)

1)重点检查工作日(398个工作日)

对我市境内11处煤矿及2家选煤企业等重点检查单位进行专门安全检查,需要398个工作日(探索使用“互联网+执法”方式开展执法检查,初步计划在重点时段检查中进行2矿次远程执法)。

2)一般检查工作日(22个工作日)

对淮河能源集团下属的地质勘探工程分公司、安装工程分公司、职工培训中心、商检中心及中煤新集公司职工培训中心等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需要22个工作日。

3.其他执法工作日(397个工作日)

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安排的监管执法工作任务、参与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调查处理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动态抽查、参加上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等需要参与配合的执法活动和其他需要安排的监管执法工作需要的工作日。

监管执法工作日占总法定工作日比例为65.1%。

4.非执法工作日(共438个工作日)

非执法工作包括:机关值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资料整理归档、统计分析、档案管理等工作和事项,参加党群活动,病事假法定年休假等事项。经测算,全年共需438个工作日。

非执法工作日占总法定工作日比例为34.9%。

三、重点检查安排

(一)重点检查单位数量

2024年重点检查单位是我市境内11处煤矿和2家选煤企业。

(二)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的占比

重点检查单位共13家,占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比例为72.22%;共398个工作日,占计划检查的比例为94.76%。

(三)对重点检查单位的计划检查次数

正常生产矿井11处,其中有4处矿井为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矿井,全年检查3次,覆盖率300%;其它7处矿井全年各检查2次,覆盖率200%。选煤企业2家,全年各检查1次,覆盖率100%。

(四)时间安排

1~3月份开展春节及“两会”重点时段检查,46月份、7~9月份、11~12月份分别开展三个季度安全大检查,10月份开展国庆节重点时段检查,并根据检查内容特点分别确定检查次数、参加人数、工作天数,共计390个工作日。全年对所有选煤公司全面检查一次,共计8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1.春节及“两会”重点时段检查(1~3月份)

检查的主要内容:春节及“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春节放假安排情况;煤矿领导特别是煤矿主要负责人带班下井情况;停复工工作开展情况;停工前井下排水系统检修、通风系统通风巷道排查、防火系统布置维护、防火材料配备、安全防护措施制定情况;复工时的安全检查验收情况;年度安全费用列支情况;安全培训计划制定情况;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治理情况;煤矿重大风险管控及瓦斯、水、火、顶板等重大灾害治理情况,“一矿一策”,“一面一策”执行情况;年度采掘接续计划执行情况。上级集团公司制定的年度安全措施计划贯彻落实情况等。

2.煤矿季度安全大检查(46月份、7~9月份、11~12月份)

检查的主要内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情况;有关意识形态、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重点工作、重要文件贯彻落实情况;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治理情况;电子封条等信息数据上传情况;煤矿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及使用情况;举报奖励、安全生产月等安全宣传教育及培训情况;煤炭安全保供情况;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情况、建立完善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执行情况,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建立健全应急管理规章制度,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情况;完善矿井应急避险系统,建立应急演练制度情况;制定职业能力提升计划及执行情况;严格编制、贯彻、执行各项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情况,加强作业现场的安全技术管理情况;“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安全技能提升行动、先进技术、设备应用情况;“一优三减”及“四化”建设开展情况;煤矿重大风险管控及瓦斯、水、火、顶板等重大灾害治理情况,“一矿一策”,“一面一策”执行情况;年度采掘接续计划执行情况。

3.国庆节重点时段检查(10月份)

检查的主要内容: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煤矿领导特别是煤矿主要负责人带班下井情况等。

4.对全市选煤企业进行安全检查

检查的主要内容: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及持证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六项机制”建立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培训情况;执行《选煤厂安全规程》情况等。

四、一般检查安排

(一)一般检查单位数量

淮河能源集团下属的地质勘探工程分公司、安装工程分公司、职工培训中心、商检中心,中煤新集公司职工培训中心等5家单位。

(二)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的占比

一般检查单位共5家,占计划检查的比例为27.78%;共22个工作日,占计划检查的比例为5.24%。

(三)时间安排

淮河能源集团下属的地质勘探工程处和安装工程分公司每年各检查1次,每处1天,5人参加。淮河能源集团职工培训中心、商检中心、中煤新集公司职工培训中心每年各检查1次,每次1天,4人参加。共计需要22个工作日。

五、工作日测算说明

(一)总法定工作日测算(1255个工作日)

总法定工作日=(全年天数-全年公休日数-国家法定节假日数)×直接从事煤矿行政执法人员数量=(366-(53×2-2)-11)×5=1255个工作日。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共817个工作日)

1.重点检查工作日测算(共398个工作日)

1)开展煤矿季度安全大检查、重点时段检查(共390个工作日)

1~3月份。春节及“两会”重点时段检查,抽查6处煤矿,每处3天,5人参加,合计6×3×5=90个工作日。

46月份。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抽查7处煤矿,每处3天,5人参加,合计7×3×5=105个工作日。

7~9月份。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抽查7处煤矿,每处3天,5人参加,合计7×3×5=105个工作日。

10月份。国庆节重点时段检查,抽查2处煤矿,每处3天,5人参加,合计2×3×5=30个工作日。

11~12月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抽查4处煤矿,每处3天,5人参加,合计4×3×5=60个工作日。

2)对全市选煤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共8个工作日)

我市境内共有2家选煤企业,全年各检查一次,每次检查1天,4人参加,合计2×1×4=8个工作日。

2.一般检查工作日测算(共22个工作日)

淮河能源集团下属的地质勘探工程处和安装工程分公司每年各检查1次,每处1天,5人参加,需要10个工作日。淮河能源集团职工培训中心、商检中心、中煤新集公司职工培训中心每年各检查1次,每次1天,4人参加,需要12个工作日。共计需要22个工作日。

3.其他执法工作日测算(共397个工作日)

1)对重点检查查处的煤矿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复查(共34个工作日)

对重点检查查处的煤矿存在问题进行现场复查。全年预计复查17次,每次1天,2人参加,合计17×1×2=34个工作日。

2)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共84个工作日)

参照近三年查处的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2024年预计立案调查21起。每个案件需要2人,工作2天。合计21×2×2=84个工作日。

3)参与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共8个工作日)

参照近三年事故调查处理所需工作日,2024年预计煤矿事故起数1起。从现场勘察、调查取证、问责追责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等,每个案件需要2人,工作4天。合计1×4×2=8个工作日。

4)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共12个工作日)

接到煤矿存在隐瞒重大安全隐患、违法非法生产行为等案件,需派人查处的,全年按4起计算,每次需3名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处理,工作1天,合计4×3×1=12个工作日。

5)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共3个工作日)

每年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每次需3名工作人员,工作1天,合计3×1=3个工作日。

6)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共6个工作日)

全年按共1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案件计算,每次需3名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处理,工作2天,合计1×3×2=6个工作日。

7)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动态抽查(共10个工作日)

对辖区内煤矿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动态抽查,全年预计开展1次,工作2天,5人参加,合计1×2×5=10个工作日。

8)参加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等需要参与配合的执法活动(共185个工作日)

1)参与上级部门组织执法检查以及处理相关工作。预计参与18次,每次2天,4人参加,合计18×2×4=144个工作日。

2)按照市安委会统一安排,进行安全生产督查、巡查工作。每年1次,每次5天,共5人,合计1×5×5=25个工作日。

3)参与上级部门开展的一级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初审及考核定级。预计参与4次,每次2天,2人参加,合计4×2×2=16个工作日。

9)其他需要安排的监管执法工作(共55个工作日)

按每年人均11天计算,共5人,合计11×5=55个工作日。

(三)非执法工作日测算(共438个工作日)

1.机关值班(共50个工作日)

参照2023年,每人每年值班10次,合计1×5×10=50个工作日。

2.学习、培训、会议(共261个工作日)

1)学习,每周每人0.5天,需要0.5×5×53=132.5个工作日;

2)培训,每人每年5天,需要5×5=25个工作日;

3)考核,每人每年1.5天,需要1.5×5=7.5个工作日;

4)会议,有1人每月4天,有4人每月1天,需要1×4×12+4×1×12=96个工作日。

3.资料整理归档、统计分析、档案管理等工作和事项(共12个工作日)

每月进行1次,每次需2名工作人员,工作0.5天,合计12×2×0.5=12个工作日。

4.参加党群活动(共60个工作日)

按每人每月1天测算,共5人,合计12×5×1=60个工作日。

5.病、事假(共10个工作日)

每人全年2天,合计2×5=10个工作日

6.法定年休假(共45个工作日)

按执法人员实际享受法定年休假待遇计算,4人工龄超过10年,休假10天;1人工龄未超过10年,休假5天。合计4×10+1×5=45个工作日。

附表

重点检查单位名录库

序号

企业名称

住所或地址

行业领域

备注

一、重点企业

1

淮河能源集团潘二煤矿

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泥河镇

煤炭采选

 

2

淮河能源集团潘三煤矿

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芦集镇

煤炭采选

 

3

淮河能源集团张集煤矿

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岳张集镇

煤炭采选

 

4

淮河能源集团张集煤矿二期工程

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岳张集镇

煤炭采选

 

5

淮河能源集团顾桥煤矿

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顾桥镇

煤炭采选

 

6

淮河能源集团丁集煤矿

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关店乡

煤炭采选

 

7

淮河能源集团顾北煤矿

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顾桥镇

煤炭采选

 

8

淮河能源集团朱集东煤矿

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潘集镇

煤炭采选

 

9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集一矿

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新集镇

煤炭采选

 

10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集二矿

安徽省淮南市毛集试验区花家湖社区

煤炭采选

 

11

中安联合煤化有限责任公司朱集西煤矿

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贺疃镇

煤炭采选

 

12

淮河能源集团选煤分公司

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望峰岗镇

煤炭洗选

 

13

淮矿芬雷选煤工程技术(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

煤炭洗选

 

二、近三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

1

淮河能源集团顾桥煤矿

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顾桥镇

煤炭采选

 

三、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的生产经营单位

1

/

/

/

/

四、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1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集二矿

安徽省淮南市毛集试验区花家湖社区

煤炭采选

 

五、试生产或者复工复产的生产经营单位

1

/

/

/

/

说明:以1年为一个周期,对重点检查单位实现监督检查全覆盖。

 

 

 

 

 

 

 

 

 

 

 

 

 

 

 

附件2:

2024年非煤矿山和工贸企业监督检查计划

 

一、全市非煤矿山和工贸企业基本情况

截止2023年底,全市共有非煤矿山企业4家(2家地质勘探企业,2家采掘施工企业;省信息化平台注册工贸(营业)企业604家,其中金属冶炼企业1家,涉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企业163家,粉尘涉爆企业19家,涉氨制冷企业6家,涉及高温金属铸造企业8家。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确定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监管二科现有工作人员3人,均持有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证。

(二)工作日确定

1. 总法定工作日(753个工作日)

总法定工作日=(全年天数-全年公休日数-国家法定节假日数)×从事非煤矿山和工贸企业综合监管执法人员数量=(366-104-11)×3=753个工作日。

2. 监督检查工作日(162个工作日)

1)重点检查工作日(共144个工作日)

对列入《重点检查单位名录库》(见附件)的企业进行检查,全年共48家企业,每年检查1次,检查48次。每次选派3名执法人员,每家企业用时1个工作日,共需要48×1×3=144个工作日。

2)一般检查工作日(共12工作日)

对全市工贸企业列入《重点检查单位名录库》以外随机抽查6家企业。每次选派3名执法人员,每家企业用时1个工作日,需要1×3×6=18个工作日。

3. 其他执法工作日(274个工作日)

监管二科的其他执法工作包括:实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效果评估、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定级、安全生产举报查处、行政处罚、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及省厅组织的重点时间段安全督查、办理行政复议或行政应诉、完成领导或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等事项。经测算,共计274个工作日。

4. 非执法工作日(317个工作日)

非执法工作包括业务学习培训考核及工作会议、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监管部门工作、参加党群活动、病事假和法定年休假等事项。经测算,全年共需317个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占总法定工作日比例为42.1%。

三、检查安排

(一)重点检查安排。

1. 重点检查单位范围、数量、名称、行业领域。重点检查48家涉及非煤矿山、金属冶炼、涉氨制冷、粉尘涉爆以及三年内发生事故的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企业(见附表)。

2. 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的占比。重点检查的单位共48家,占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比例为88.9%;共144个工作日,占年度监督检查工作日的比例为88.9%。

(二)一般检查安排。

1.一般检查单位范围、数量、行业领域。一般检查单位为重点检查单位名录库以外的6家工贸企业,采用“双随机”方式实施。

2.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的占比。一般检查的单位共6家,占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比例为11.1%;共18个工作日,占计划检查工作日的比例为11.1%。

(三)检查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关于发布金属冶炼企业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的通知》《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和《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和执法检查的实施意见》、《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推进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的指导意见(试行)》以及应急管理部安全执法和工贸监管局要求的“25+20”执法检查重点事项、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检查要点等,结合被检查企业实际情况,对表对标进行检查。

(四)检查计划

2~3月份、4~6月份、7~9月份、11~12月份分别开展季度安全大检查,1月份开展春节前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10月份开展国庆节重点时段专项检查,并根据检查内容特点分别确定检查次数、参加人数、工作天数,共计108个工作日。

四、工作日测算说明

(一)总法定工作日测算(753个工作日) 

总法定工作日=(全年天数-全年公休日数-国家法定节假日数)×从事非煤矿山和工贸企业综合监管执法人员数量=(366-104-11)×3=753个工作日。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共162个工作日)

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753-317-274=162个工作日,执法检查工作日占总法定工作日的比例约为21.5%。

重点检查工作日。对列入《重点检查单位名录库》的48家企业进行检查,每年检查1次,检查48次。每次选派3名执法人员,每家企业用时1个工作日,共需要48×1×3=144个工作日。

一般检查工作日。对全市工贸企业列入《重点检查单位名录库》以外随机抽查6家企业。每次选派3名执法人员,每家企业用时1个工作日,需要1×3×6=18个工作日。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测算(274个工作日)

全年共需274个工作日。

1.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 预计参与2起相关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案件调查,每个案件需要2人工作3天。需工作日测算为:案件起数×调查人数×调查天数=2×2×3=12个工作日。

2.安全生产举报案件查处。全年按12起计算,每次需2名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处理,工作1天,需工作日:案件起数×核查人数×核查天数=12×2×1=24个工作日。

3.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等。预计挂牌企业5家,每家需2名工作人员督办1天,需工作日:挂牌企业数×人数×检查天数=5×2×1=10个工作日。

4.行政处罚、听证、复议、及资料整理归档、统计分析等。按人均每月2个工作日,需2名人员,需工作日:每人每月工作日×月数×人数=2×12×2=48个工作日。

5.组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定级工作。审核定级、公示公告,按每月2家企业计算,每家工作1天,需2人,需工作日:企业数×每人每家工作日×月数×人数=2×1×12×2=48个工作日。

6.机动执法。因工作的不确定性,全年机动监管工作日计划平均每人每月1个机动工作日,需工作日:每月工作日×月数×人数=1×12×3=36个工作日。

7.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预计每人每年12天,合计3×12=36个工作日。

8.行政执法统计及信息报送工作。每月每人1.5个工作日,安排2名工作人员,需工作日:每月每人工作日数×月数×人数=1.5×12×2=36个工作日。

9.做好行政执法限期整改复查工作。重点监管企业市局组织复查,全年预计有24次,每次复查0.5天,2人参加,需工作日:企业数×天数×人数=24×0.5×2=24个工作日。 

(四)非执法工作日测算(317个工作日)

全年共需317个工作日。

1.机关值班。每人每年值班15个,合计1×3×15=45个工作日。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共需168个工作日,其中:

学习:每周每人0.5天,合计0.5×3×52=78个工作日

培训:每人每年5天,合计3×5=15个工作日

考核:每人每年1天,合计3×1=3个工作日

会议:科室负责人每人每月4天,其他人员每人每月1天。合计1×4×12+2×1×12=72个工作日

3.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监管部门工作。每人每年8天。合计8×3=24个工作日

4.参加党群活动。按每人每月1天测算,合计1×12×3=36个工作日

5.病、事假 。每人每年3天,合计3×3=9个工作日

6.法定年休假。按执法人员实际享受法定年休假待遇计算,1人工龄超过20年,应休假15天,2人工龄超过10年,应休假2×10天,合计35个工作日。

 

 

 

 

 

 

重点检查单位名录库(工贸企业)

序号

企业名单

所属县区

行业

类别

备注

一、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企业

1

安徽燊元工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寿县

机械

机械铸造

2

寿县如今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轻工

涉氨制冷

3

安徽省金源食品有限公司

轻工

涉氨制冷

4

安徽湘大骆驼饲料有限公司

轻工

粉尘涉爆

5

安徽盛华纺织有限责任公司

纺织

粉尘涉爆

6

凤台县辉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台县

机械

机械铸造

7

凤台经济开发区万顺炊具有限公司

机械

机械铸造

8

淮南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建材

有限空间

9

中环低碳(安徽)新能源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机械

使用危化品

10

淮南市宏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谢家集

冶金

金属冶炼

11

舜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望机厂)

机械

有限空间

12

淮南泰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机械

有限空间

13

淮南市永力新型环保建材限公司

建材

有限空间

14

安徽南澳地毯有限公司

纺织

粉尘涉爆

有限空间

15

淮南市宏宝祥机械有限公司

通区

机械

机械铸造

16

淮南市富华服饰有限公司

纺织

有限空间

17

安徽唐兴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机械

有限空间

18

安徽国康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轻工

粉尘涉爆

19

安徽家得利酒店用品有限公司

轻工

粉尘涉爆

20

淮南北新建材有限公司

市经开区

建材

其他

21

陕汽淮南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机械

粉尘涉爆

22

凯盛重工有限公司

机械

有限空间

23

安徽美迪斯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医疗

粉尘涉爆

24

安徽国奥体育用品制造有限公司

轻工

粉尘涉爆

25

淮南益益营养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轻工

有限空间

粉尘涉爆

26

安徽鑫宏机械有限公司

田家庵区

机械

机械铸造

27

安徽发强玻璃有限责任公司

轻工

有限空间

28

安徽东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潘集区

建材

其它

29

安徽精锐机械维修有限公司

机械

其它

30

淮南舜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八公山区

 

建材

有限空间

粉尘涉爆

31

淮南市宏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机械

机械铸造

32

淮南东华欧科矿山支护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机械

有限空间

33

淮南万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高新区

机械

其它

34

淮南贵源混凝土有限公司

机械

其它

35

淮南欣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毛集实验区

机械

机械铸造

36

淮南市佳步木业有限公司

轻工

粉尘涉爆

二、近三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

37

淮南市顺杰粉煤灰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潘集区

建材

2021

38

淮南市中骏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建材

2022

39

淮南市筑舜预制构件有限公司

田家庵区

建材

2021

40

淮南鑫东新型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建材

2023

41

凤台学谦墙体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凤台县

建材

2022

42

淮南天洋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

毛集

建材

2021

43

绿洲森工(淮南)有限公司

寿县

建材

2021

44

寿县天鸿新型节能建材有限公司

建材

2022

三、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的生产经营单位

 

 

 

 

 

四、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试生产或者复工复产的生产经营单位

 

 

 

 

 

 

 

 

 

 

 

 

 

 

 

 

重点检查单位名录库(非煤矿山)

序号

企业名单

所属县区

行业

类别

备注

一、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企业

1

安徽煤田地质局第一勘探队

谢家集区

非煤

地质勘探

2

淮南大屯注浆工程有限公司

高新区

非煤

地质勘探

3

安徽新集矿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毛集实验区

非煤

采掘施工

4

安徽淮昊矿山工程有限公司

大通区

非煤

采掘施工

二、近三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

 

 

 

 

 

三、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的生产经营单位

 

 

 

 

 

四、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附件3:

2024年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检查计划

 

一、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底,全市共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11家,其中颁证企业9家,试生产企业2家。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1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274家。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8家。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企业24家。全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37个(共有一级重大危险源11个、二级重大危险源3个、三级重大危险源15个、四级重大危险源8个)。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工作日确定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安全监管三科现有工作人员3人。实际从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的执法人员3人,均持有效执法证件。2024年,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1人配合参加执法工作。

(二)工作日确定

1.总法定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全年天数-全年公休-国家法定节假日数)×从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执法人员数量=(366-104-11)×4=1004个。

2.监督检查工作日(共156个工作日)

1)重点检查工作日。全年对列入“重点检查单位名录库”(见附表)20家企业各开展检查。共检查42次。其中,安徽嘉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每年检查4次。安徽德邦化工有限公司每年检查3次。其他6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8家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2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1家油气管道企业,每半年检查1次。1家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企业每年检查1次。每次选派3名执法人员,每家企业用时1天,共需要1×4×3×1+1×3×3×1+(6+8+2+1)×2×3×1+1×1×3×1=126个工作日。

2)一般检查工作日。在全市范围内随机抽查4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企业、4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非重点)2家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非重点),每次选派3名执法人员,每家企业用时1天,需要(4+4+2)×3×1=30个工作日。

3.其他执法工作日包括开展危险化学品综合监管相关工作、实施行政许可、安全生产许可现场核查、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核查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参加异地交叉执法、办理行政复议或行政应诉、完成省应急管理厅及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执法工作任务等事项。经测算,全年共需479个工作日。

4.非执法工作日。包括业务学习培训考核及工作会议、参加党群活动、病事假和法定年休假等事项。经测算,全年共需369个工作日。

三、重点检查安排

(一)重点检查单位数量。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7家,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1家,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8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2家(淮南油库和长燃油库,下同),油气管道企业1家,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企业1家(二类)

(二)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的占比。重点检查单位占本行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比例为66.7%,共126个工作日,占监督检查工作日的比例为80.8%。

(三)对有关重点检查单位的计划检查次数。安徽嘉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每年检查4次。安徽德邦化工有限公司每年检查3次。其他6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8家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2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1家油气管道企业,每半年检查1次。1家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企业每年检查1次。

(四)时间安排。安徽嘉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每半年检查2次,安徽德邦化工有限公司上半年检查2次,下半年检查1次。其他6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8家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2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1家油气管道企业,每半年检查1次。1家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企业每年检查1次。

(五)其他事项。根据《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聚焦一防三提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集中治理整顿工作的通知》《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推进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共淮南市委办公室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要求,结合被检查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执法检查表,对表对标进行检查。

四、一般检查安排

(一)一般检查单位范围、数量、行业领域。针对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随机抽查4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企业、4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非重点)2家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非重点)

(二)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的占比。一般检查单位共10家,占行业领域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比例为33.3%;共30个工作日,占年度监督检查工作日的比例为19.2%。

(三)时间安排。每半年检查2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企业、2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非重点)1家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非重点)

(四)其他事项。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实施检查,随机抽取被监督检查单位、随机选派监督检查人员,并依法公开监督检查结果。

五、工作日测算说明

(一)总法定工作日测算

总法定工作日=(全年天数-全年公休-国家法定节假日数)×从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执法人员数量=(366-104-11)×4=1004个。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

1.重点检查工作日(共126个工作日)。全年对列入“重点检查单位名录库”(见附表)20家企业各开展检查。共检查42次。其中,安徽嘉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每年检查4次。安徽德邦化工有限公司每年检查3次。其他6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8家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2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1家油气管道企业,每半年检查1次。1家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企业每年检查1次。每次选派3名执法人员,每家企业用时1天,共需要1×4×3×1+1×3×3×1+(6+8+2+1)×2×3×1+1×1×3×1=126个工作日。

2.一般检查工作日(共30个工作日)。在全市范围内随机抽查4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企业、4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非重点)2家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非重点),每次选派3名执法人员,每家企业用时1天,需要(4+4+2)×3×1=30个工作日。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测算

1.开展危险化学品综合监管(共39个工作日)。开展危险化学品综合监管相关工作, 全年需3名工作人员,每人13个工作日,合计3×13=39个工作日。

2.实施行政许可(共171个工作日)

1)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委托)工作、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审查、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审查和烟花爆竹批发经营许可证审查工作。2024年预计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委托)审查2家;烟花爆竹批发经营许可证审查2家;3人审查,每名审查人员、每家企业需要2天。2024年预计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审查共25家,3人审查,每名审查人员、每家企业需要1天,合计(2+2×3×2+25×3×1=99个工作日。

2)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工作。全年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含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审查)共9次,4人审查,每名审查人员、每家企业需要2天,合计9×4×2=72个工作日。

3.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全年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处理预计1次,4名工作人员参与,每次需要5天,合计1×4×5=20个工作日

4.核查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全年现场核查安全生产投诉举报27起,每起2名工作人员负责,每起1天,需要27×2×1=54个工作日。

5.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联合执法。参加市直相关部门联合督查检查全年10次,每次2天,2名工作人员参与,需要10×2×2=40个工作日。

6.参加异地交叉执法。全年异地交叉执法1次,每次5天,4名工作人员参与,需要1×5×4=20个工作日。

7.办理行政复议或行政应诉(共12个工作日)。全年2次,每次1天,3名工作人员负责,合计1×3=6个工作日。

8.完成省应急管理厅及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执法工作任务等事项(合计129个工作日)。

1)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防控监测信息系统运维。全年系统运维时间12个月,从事系统运维工作人员1人,每月2天,合计12×1×2=24个工作日。

2)局长信箱回复。全年4次,每次1名工作人员负责,每次1天,需要4×1×1=4个工作日。

3)网上咨询回复。全年20次,每次1名工作人员负责,每次0.5天,需要20×1×0.5=10个工作日。

4)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调研和答复。全年4次,每次1名工作人员负责,每次2天,需要4×1×2=8个工作日。

5)对各县(园)区应急管理(安全监管)部门上报的相关工作总结及报表统计。2名工作人员负责,每年24天,每次1天,合计2×24×1=48个工作日。

6)信息报送。全年30次上报省应急管理厅报表,每次1名工作人员负责,每次1天,合计30×1×1=30个工作日。

7)非药品类易制化学品系统信息录入报送。全年5次录入报送,每次1名工作人员负责,每次1天,合计1×1×5=5个工作日。

(四)非执法工作日测算(共369个工作日)

1.机关值班(共45个工作日)。每人每年值班15个,需要15×3=45个工作日。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共212个工作日)。

1)学习。每人每周0.5天,需要0.5×4×52=104个工作日。

2)培训。每人每年5天,需要5×4=20个工作日。

3)考核。每人每年1天,需要1×4=4个工作日。

4)会议。科室负责人每月4天,其他人员每人每月1天。

需要4×12×1+1×12×3=84个工作日。

3.资料整理、统计分析、档案管理等(共24个工作日)每月进行1次,每次需2名工作人员,工作1天。合计1×12×2×1=24个工作日。

4.参加党群活动(共48个工作日)。每人每月1天,需要4×12=48个工作日。

5.病假、事假(共20个工作日)。每人每年5天,需要5×4=20个工作日。

6.法定年休假(共20个工作日)。每人每年5天,需要5×4=20个工作日。


附表             

2024年危险化学品重点检查单位名录库

序号

企业名称

住所或地址

行业领域

备注

一、重点企业

1

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

淮南经开化工园区

危险化学品生产

 

2

安徽嘉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淮南煤化工园区

危险化学品生产

一、二、三级重大危险源,危险工艺,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

3

安徽德邦化工有限公司

安徽省淮南市田东路

危险化学品使用

三级重大危险源

4

安徽丰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淮南煤化工园区

危险化学品生产

四级重大危险源,危险工艺

5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淮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危险化学品生产

三级重大危险源

6

淮南舜天合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淮南煤化工园区

危险化学品生产

 

7

淮南中建材腾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淮南煤化工园区

危险化学品生产

四级重大危险源

8

安徽赛乐普制药有限公司

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经济开发区6号路与9号路交叉口

危险化学品生产

试生产,构成重大危险源

9

淮南潘集鸿运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

淮南市潘集区长江路69号

烟花爆竹批发经营

 

10

凤台县怡翔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

凤台县刘集乡凡庙村坝南

烟花爆竹批发经营

 

11

寿县土产日杂公司

淮南市寿县寿春镇东大街65号

烟花爆竹批发经营

 

12

寿县喜尔美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

安徽省寿县刘岗镇大拐村

烟花爆竹批发经营

 

13

寿县楚都花炮销售有限公司

寿县隐贤镇隐贤街道

烟花爆竹批发经营

 

14

淮南市盛世祥和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

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曹庵镇轩岗村

烟花爆竹批发经营

 

15

淮南市烨圣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

毛集实验区后拐村保村圩北150米仓库

烟花爆竹批发经营

 

16

淮南市永翔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

毛集实验区四号街中段018号

烟花爆竹批发经营

 

17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安徽淮南石油分公司(淮南油库)

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曹庵镇李桥村村委会西侧

危险化学品经营

一、三级重大危险源

18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安徽输油管理处淮南站)

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镇李桥村村委会西侧

油气管道企业

四级重大危险源

19

凤台长燃石油贸易有限公司(长燃油库)

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经济开发区芦塘社区凤淮路北侧

危险化学品经营

三级重大危险源

20

淮南市科深化工仪器有限公司

安徽省淮南市舜耕中路207号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单位

二类备案

二、近三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

 

/

/

/

/

三、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的生产经营单位

 

/

/

/

/

四、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

/

/

/

五、试生产或者复工复产的生产经营单位

1

安徽赛乐普制药有限公司

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经济开发区6号路与9号路交叉口

危险化学品生产

 

2

安徽森吉制药有限公司

淮南经开化工园区

危险化学品生产

 

 

 

 

 

 

 

 

 

 

 

 

 

 

 

 

 

 

 

 

 

 

 

 

 

 

 

 

 

附件4:

2024年安全生产预案管理监督检查计划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底,全市共有2320家企业在省信息化平台注册,共录入应急预案2243个。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工作日确定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应急指挥中心现有3名工作人员持有效行政执法证件,从事应急管理监管执法。

(二)工作日确定。

1总法定工作日。开展应急管理监管执法总法定工作日共753个工作日。

2.监督检查工作日。36个工作日,其中重点检查24个工作日一般检查12个工作日

3.其他执法工作日。共421个工作日,包括实施应急预案修订、预案演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救援装备配备、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及市局组织的重点时间段安全督查、办理行政复议或行政应诉、完成领导或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等事项。

4.非执法工作日。共296个工作日,包括业务学习培训考核及工作会议、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监管部门工作、参加党群活动、病事假和法定年休假等事项。

三、重点检查安排

(一)重点检查单位范围、数量、名称、行业领域。结合安全监管一科、安全监管二科和安全监管三科检查情况,重点检查8家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企业(煤矿企业1家、危险化学品5家、烟花爆竹2家)。

(二)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的占比。重点检查单位共8家,占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比例为66%;共24个工作日。

(三)对重点检查单位的计划检查次数。8家重点检查企业,每家企业检查1次,共8次。

(四)时间安排。每半年检查4家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企业。每次选派3名执法人员,每家企业用时1个工作日,共计3×1×8=24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主要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工作的意见》《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铸安”行动的通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被检查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执法检查表,对表、对标进行抽查。

四、一般检查安排

(一)一般检查单位范围、数量、行业领域

一般检查单位为重点检查单位名录库以外的4家企业,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实施。

(二)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的占比

一般检查的单位共4家,占计划检查的比例为33%;共12个工作日。

(三)时间安排

结合市有关单位要求和实际情况,全年检查4家,每次3名执法人员参与检查,每家企业用时1天,需要4×1×3=12个工作日。

(四)其他事项

“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实施检查,随机抽取被监督检查单位、随机选派监督检查人员,并依法公开监督检查结果。

五、工作日测算说明

(一)总法定工作日(753个工作日)

总法定工作日=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日(全年天数-全年公休-国家法定节假日数)×从事监管行政执法人员数=(366-52×2-11)×3=753个工作日。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共36个工作日)

1.重点检查工作日(24个工作日)

对列入《重点检查单位名录库》的企业进行检查,全年共8家企业。每次选派3名执法人员,每家企业平均用时1个工作日,共需要8×3×1=24个工作日。

2.一般检查(12个工作日)

对全市《重点检查单位名录库》外的企业中随机抽查4家企业,每次随机选派3名执法人员,每家企业用时1个工作日,需要4×1×3=12个工作日。

(三)其他工作日测算(420个工作日)

1. 应急预案管理(203个工作日)

1)市本级相关预案编制修订,包括前期调研、草案编制、征求部门意见、组织评审、上报印发等,30个工作日3名工作人员,计30×3=90个工作日。

2)督促指导全市应急预案编制管理、应急预案优化,及相关信息统计、核查。每2个工作日,1名工作人员,合计2×1×12=24个工作日。

3)预案备案,每2个工作日,1名工作人员,合计2×1×12=24个工作日。

4)组织开展预案演练(65个工作日)。

2023年度市级应急演练。协调联络县区局及相关企业:4天,2名工作人员,合计4×2=8个工作日;方案策划和脚本编制:15天、2名工作人员,合计15×2=30个工作日;项目服务招标:5天,1名工作人员,合计5×1=5个工作日;现场组织(含预演):3天、2名工作人员,合计3×2=6个工作日;总结评估:2天,2名工作人员,合计2×2=4个工作日,合计53个工作日。

②全市开展应急演练(应急救援专题活动)以及相关演练信息统计、总结上报等,每月1天,1名工作人员,合计1×1×12=12个工作日。

2.应急队伍建设(95个工作日)。

1)组织市应急救援技术竞赛49个工作日)。方案策划、科目设置、规则制定:10个工作日、2名工作人员,计10×2=20个工作日;理论试题库编制:5个工作日、1名工作人员,计5×1=5个工作日;承办企业协调联络:4个工作日、2名工作人员,计4×2=8个工作日;赛事组织(会务接待、现场组织、成绩公布等):5个工作日、2名工作人员,计5×2=10个工作日;总结表彰:3个工作日、2名工作人员,计3×2=6个工作日。

2)组织参加省救援技术竞赛16个工作日)。指导辖区专业救援队伍参加省救援技术竞赛,从报名开始,指导专业救援队伍制定计划(1天)、开展训练(3天)、参加比赛(3天)、总结(1天),各环节安排2名工作人员,合计(1+3+3+1)×2=16个工作日。

3)组织市应急救援队伍能力提升班(30个工作日)。方案策划:3个工作日、2名工作人员,计3×2=6个工作日;承办院校协调联络:4个工作日、2名工作人员,计4×2=8个工作日;活动组织(会务接待、现场组织等):5个工作日、2名工作人员,计5×2=10个工作日;活动总结:3个工作日、1名工作人员,计3×1=6个工作日.

3. 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管理应急管理模块应用(36个工作日)。利用省信息化平台应急管理系统数据采集管理,每月2次,每次1天,1名工作人员,合计1×1×2×12=24个工作日; 信息化平台各级各类预案、队伍、物资等填报情况检查通报,每月1次,每次1天、1名工作人员,合计1×1×1×12=12个工作日。

4. 参加市直其他部门联合执法检查(12个工作日)。参加市直其他部门组织的联合执法检查,全年4次,每次3天,1名工作人员参与,合计3×4×1=12个工作日。

5. 网上咨询、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调研和答复(18个工作日)。网上咨询全年12次,每次0.5天,1名工作人员,合计0.5×1×12=6个工作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调研和答复全年2次,每次3天,2名工作人员,合计2×2×3=12个工作日。

6. 其它(56个工作日)。在实际工作中需要完成的其它任务和事项,合计56个工作日。

(四)非执法工作日测算(297个工作日)。

1.机关值班(共30个工作日)。2人每年值班15个工作日,合计15×2=30个工作日。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共168个工作日)
   1)学习,每人每周0.5天,需要0.5×3×52=78个工作日;
    2)培训,每人每年5天,需要5×3=15个工作日;
    3)考核,每人每年1天,需要1×3=3个工作日;
    4)会议,科室负责人每人每月4天,其他人员每人每月1天,需要4×12+1×2×12=72个工作日;
    3.资料整理归档、统计分析、档案管理等工作和事项(共24个工作日)。每月进行1次,每次需2名工作人员,工作1天,合计12×2×1=24个工作日。
    4.参加党群活动(共36个工作日)。按每人每月1天测算,共3人,合计12×1×3=36个工作日。
    5.病、事假(共9个工作日)。每人全年3天,合计3×3=9个工作日
    6.法定年休假(共30个工作日)。按执法人员实际享受法定年休假待遇计算,有1人工龄超过20年,应休假15天;有1人工龄超过10年,应休假10天。有1人工龄不足五年,应休假5天,合计1×15+1×10+5=30个工作日。

 

 

 

 

 

 

 

 

 

 

 

 

 

附表

2024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重点检查单位名录库

序号

企业名称

住所或地址

行业领域

1

淮南市烨圣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

毛集实验区

烟花爆竹

批发企业

2

寿县九龙加油站有限公司

寿县

危险化学品

经营企业

3

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

经开区

危险化学品

生产企业

4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潘二煤矿

潘集区

煤炭开采

5

安徽赛乐普制药有限公司

凤台县

危险化学品

生产企业

6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淮南销售分公司洛河加油站

大通区

危险化学品

经营企业

7

淮南市盛世祥和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

田家庵区

烟花爆竹

批发企业

8

中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淮南石油分公司合阜站

谢家集区

危险化学品

经营企业

附件5:

2024年安全生产培训考试监督检查计划

 

一、全市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底,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含承担安全生产培训职责的职业院校等)5家,考试点1家。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人事教育科现有工作人员2人,均持有效执法证件。

(二)工作日的确定

1.总法定工作日(502个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全年天数-全年公休-国家法定节假日数)×从事安全生产培训考试监管执法人员数量=(366-52×2-11)×2=502个工作日。

2.监督检查工作日(共36个工作日)。

1)重点检查工作日(共24个工作日)。对全市5家安全培训机构和1家考试点开展监督检查(见附表)。共需要24个工作日。

2)一般检查工作日(共12个工作日)。对全市5家从事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和1家考试点随机开展监督检查,共需要12个工作日。

3.其他执法工作日(共112个工作日)。包括配合相关业务科室检查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及持证情况,安全生产考试制度落实情况,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警示教育,核查培训考试有关投诉举报,办理行政复议或行政应诉,完成市政府或者安徽省应急管理厅交办的执法工作任务等事项。经测算,全年共需112个工作日。

4.非执法工作日(共354个工作日)。包括业务学习培训、干部工作、理论中心组学习、ZTJY、公务员考核、公务员招录、表彰奖励、机构改革、职称评审、事业单位管理、工作会议、党群活动、办理群众举报投诉、转办件办理、工资及社保申报、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双拥工作、就业及农民工工作、乡村振兴工作、病事假和法定年休假等事项。经测算,全年共354个工作日。

三、监督检查安排

(一)重点检查(24个工作日)

1.检查单位。对5家安全培训机构和1家考试点开展重点检查(其中对涉及煤矿安全培训的机构配合安全监管一科开展执法检查)。

2.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的占比。重点检查单位6家,占年度对安全生产培训考试监督检查计划的66.7%;共12个工作日,占年度监督检查工作日的比例为66.7%。

3.检查内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重点对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培训开展情况包括培训过程档案建立管理情况,场地设备、人员配备和规范管理等方面进行执法检查;对考试点管理相关制度、相应岗位人员工作职责、日常运维和考试管理等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4.时间安排。上半年重点检查3家,每次2人检查,用时2天,合计12个工作日;下半年重点检查3家,每次2人检查,用时2天,合计12个工作日。全年总计24个工作日。

(二)一般检查(12个工作日)

1.在重点检查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和考试点的基础上,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随机抽取其中3家培训机构或考试点开展监督检查。

2.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的占比。一般检查单位共3家,占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考试监督检查计划的33.3%;共12个工作日,占年度监督检查工作日的比例为33.3%。

3.检查内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随机抽查培训机构或考试点,检查内容包括:从事安全培训工作所需的条件,突出实训设备和师资力量,以及执行培训大纲及档案管理,考试管理等情况。

4.时间安排。下半年随机抽查3家培训机构或考试点,每次2人检查,用时2天,全年总计12个工作日。

 

 

 

 

 

 

 

附表

2024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考试重点检查单位名录库

 

序号

重点检查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培训类别

单位性质

1

寿西湖农场技工学校

12340000MB1868506L

通用类

事业

2

淮南扬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91340400MA2MUWJ885

通用类

企业

3

淮南思岑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91340403MA8NA5XB07

通用类

企业

4

淮南职业技术学院

12340000F09960613H

通用类

事业

5

淮南市建信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91340400MA8PG63W9X

通用类

企业

6

淮南市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考试点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