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淮南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3-09-04 10:10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市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作者:刘安红阅读次数:字体:[ ]背景颜色:

为深刻汲取近年来城镇燃气安全重特大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8月9日国务院安委会发布重磅文件《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面开展城镇燃气安全“大起底”排查、“全链条”整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安徽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现对该方案进行解读

工作方案提出“6633”的总要求:

聚焦6大问题

“问题气”、“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问题管网”、“问题环境”。

覆盖6个环节

“燃气企业经营、生产充装、燃气具生产销售流通、输送配送、用户使用、监管执法”。划分3个阶段

01 集中攻坚阶段:对燃气经营企业、充装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运输企业、燃气具及配件生产销售企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非法经营“黑窝点”、非法充装“黑气瓶”和餐饮用户等分领域进行地毯式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隐患,立行立改,因客观原因不能立即整改的,落实好管控措施。加大燃气监管执法,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强化震慑效力。

02 全面巩固提升阶段:建立燃气风险管控和双重预防机制,对排查由遗漏、整治不到位的进行补救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加强燃气具及配件市场整顿,从源头减少安全隐患。

03 建立长效机制阶段:加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严禁、严管、重罚的城镇燃气市场监管机制,健全燃气安全管理体系。

实现3大目标

01 用3个月左右时间开展集中攻坚,全面排查整治城镇燃气全链条风险隐患,摸清管理底数,建立整治台账,加快隐患整改,切实消除餐饮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突出风险隐患;

02 再用半年左右时间巩固提升集中攻坚成效,组织开展“回头看”,全面完成对排查出风险隐患的整治,构建燃气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03 到2025年底前,建立严进、严管、重罚的燃气安全管理机制,完善相关法规标准体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夯实燃气安全管理基础,基本建立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此次城镇燃气专项工作对城镇燃气全链条存在的安全风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分别明确了牵头部门,要求地方政府组织落实。国家层面提出“坚持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狠抓落实。从国家层面到级相应成立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建立健全政府统筹、条块协作、各部门齐抓共管的专门工作机制”。总体来看,这次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将为燃气行业的整体发展和安全管理带来积极的影响和变革,也让人们更加安心地使用燃气。

解读科室:淮南市应急管理局综合协调科

解读人:刘胜利  

政策咨询方式:6642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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