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二届淮南市应急管理专家的通知
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局机关各科室,市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适应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形势及工作需要,更好地发挥应急管理专家队伍的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撑作用,根据《淮南市省应急管理专家组管理办法(试行)》,决定组织开展第二届淮南市应急管理专家组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组主要任务
(一)参与全市应急管理地方性法规、政策、标准、规划、预案制定(修订)、咨询和评审等工作;
(二)根据应急管理工作需要,积极参与安全生产、自然灾害方面的检查、督查、核查、巡查等工作,发挥专家技术支撑作用;
(三)参与安全设施设计和安全整改项目方案设计审查,参与建设项目和安全整改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等工作;
(四)参与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研判、自然灾害风险评估、减灾能力调查评估、灾情核查、损失评估和生产安全事故调查;
(五)积极参与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并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六)为全市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咨询;
(七)承担市应急管理局委派的其他任务。
二、专家组专业范围及组别
根据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需要,遴选以下13个领域的专家组成员:
1.非煤矿山专家组;
2.工贸行业专家组;
3.化工及危化品专家组(含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油气管线等);
4.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专家组(含交通及海事、建筑、特种设备、民航、铁路、电力等);
5.防汛抗旱专家组;
6.火灾防治专家组;
7.地质灾害防治专家组;
8.减灾救灾专家组;
9.应急处置(含应急预案)专家组;
10.科技信息化专家组(含应急管理规划、装备、招标采购等);
11.应急通信保障专家组;
12.政策法规(含新闻宣传)专家组;
13.安全培训考评专家组。
三、专家组成员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事业,工作认真负责,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熟悉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具有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和专业能力;
(三)专家原则上须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特别优秀或有突出贡献者经审核认定后,可放宽至中级技术职称;
(四)专家应具有从事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或相关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且工 作经验丰富、在本行业和领域内具有较高学(技)术知名度的专业人员,有较强的现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
(五)能够随时接受工作委派,愿意深入现场开展隐患排查、抢险救援及事故调查等工作;
(六)未被相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七)现工作岗位能有一定时间参与专家工作;
(八)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九)原则上各行业领域行政管理部门在职人员、安全评价及检测检验机构人员不纳入专家库(确有需要纳入的,需经市应急管理局主要领导批准或会议研究确定)。
四、有关推荐要求
(一)对第一届淮南市应急管理专家组中,连续1年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专家组正常活动,或无故不接受市局组织的检查督查、应急救援、决策咨询等指派任务的专家,不再纳入本届专家组遴选范围。
(二)对曾发生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行业规范和廉洁自律等行为,或是在执行相关任务中降低标准、弄虚作假、谋取私利,作出显失公正或虚假的意见结论,以及被多次举报或被相关单位处分的,不得推荐。
(三)符合上述条件的原第一届淮南市应急管理专家组成员须重新推荐。
(四)推荐人员须提供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填写《淮南市应急管理专家申报表》(附件1)及《淮南市应急管理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2),除“所在单位推荐意见”栏内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外,其它栏内容一律用电脑打印。
(五)市局相关科室综合衡量报名专家资格条件、专业背景、履职能力,确定拟聘任专家名单。
各推荐单位对组织推荐的专家资料进行审查、汇总,并于2月28日前将材料扫描件,以及附件1、附件2的word电子文档发至邮箱yjjkxk@foxmail.com。
联系人及电话:马志强,0554-6660561。
附件:1.淮南市应急管理专家申报表
2.淮南市应急管理专家推荐汇总表
淮南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2月11日